市場監管總局對 43 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涉及阿里巴巴、騰訊等公司

經查,上述案件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 市場監管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四十九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涉案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媒體報道:
21-11-20 CNBeta: 收購未依法申報,百度阿里京東騰訊滴滴等被罰款
21-11-20 品玩: 市場監管總局對 43 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涉及阿里巴巴、騰訊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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