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擅播《亮劍》,被判賠償字節跳動4.5萬元

天眼查App顯示,8月5日,北京字節跳動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與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審理法院為北京互聯網法院 … 判決書顯示,原告字節跳動公司訴稱,原告在獲得電視劇《亮劍》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后,發現“快手”大量傳播《亮劍》作品內容,且為整集播放,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 本案裁判結果為,被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賠償原告北京字節跳動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4.5萬元。

媒體報道:
21-08-05 鈦媒體: 快手擅播《亮劍》,被判賠償字節跳動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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