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組織微信公號刷流量構成不正當競爭 騰訊一審獲賠三百萬

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合稱騰訊公司)因不堪其擾,遂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哈爾濱祈福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祈福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鄧某某共同起訴至法院 … 兩原告訴稱,騰訊公司系微信平台的經營者,通過在微信公眾號文章內容中投放廣告,將用戶訪問流量轉化為現實經濟利益 … 兩原告發現,祈福公司涉嫌通過其運行的“螞蟻平台”,組織、誘導微信公眾號的賬號主體虛假提升公眾號文章的流量以騙取廣告分成、干擾微信公眾號平台流量數據。

媒體報道:
21-07-15 鈦媒體: 平台組織微信公號刷流量違法,騰訊一審獲賠300萬
21-07-15 鳳凰科技: 平台組織微信公號刷流量構成不正當競爭 騰訊一審獲賠三百萬

事件追蹤:
21-07-15 平台組織微信公號刷流量構成不正當競爭 騰訊一審獲賠三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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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1-07-15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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