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對好評返現不能一邊吐槽一邊縱容

“商家說好的給好評可返10元現金卻只返了10元優惠券”,安徽蚌埠消費者李女士被誘導給好評后覺得受到欺騙,於是找平台維權。客服表示,平台不支持“好評返現”,但如果商家承諾“好評返現”,消費者可以聯繫商家協商。近日,在平台的介入下,李女士收到了10元現金轉賬。(見6月27日《工人日報》)

[評論]對好評返現不能一邊吐槽一邊縱容

好評返現,一邊備受詬病,一邊“繁衍生息”。“求好評”,此前多是商家在宣傳頁面寫上諸如“如果質量得您肯定,請給個五星好評”等話語,後來逐漸演變為“短信轟炸”或打電話求好評。如今,隨商品一同寄出的好評返現紅卡片幾乎成為網購的標配。利益誘導之下,“假好評真亂象”愈演愈烈。

好評關乎銷量,銷量關乎生存。但好評失真導致的危害是多方面的——消費者因為虛假好評而缺乏真實有效的購物參考,容易被誘導消費甚至屢屢上當;商家若不參與其中,便可能會在競爭中敗下陣來,而參與其中還要付出更多成本和精力;諸如創新、提質、為消費者提供更多更好的選擇等良性發展路徑和要求,可能都淹沒在惡性消耗中……對平台和整個電商業態來說,“基礎不牢,地動山搖”,而這基礎正是入駐的每一個商家,還有每一單生意所連接的消費者。

好評返現屢禁不止,也有多方面因素。從商家視角看,一是同行競爭激烈,適當“賄賂”消費者進而引流,是相對簡單有效的路徑;二是返現的錢可以“羊毛出在羊身上”,不僅可能沒什麼損失,還可能贏得更多收益。從平台視角看,日活量、成交量等數據,以及由此帶來的廣告、抽成、商家入駐等收益,成為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一種驅動。而對消費者來說,返現的錢“蒼蠅再小也是肉”,若非商品質量太差,一般都會選擇配合好評。

如此操作看似一舉多贏,但潛移默化之中,讓渡的是產品質量、商業秩序。而且,有關行為也涉嫌打了法律擦邊球。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都對刷單炒信、虛假宣傳、誘導消費等行為進行了規制。去年公布的《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也禁止好評返現並明確了相關罰則。

對好評返現,不能止於吐槽、不能一味縱容。一者,經濟手段是相對有效的方式。比如,平台明確規則和罰則,暢通投訴通道,鼓勵消費者對諸如虛假返現宣傳等說不。二者,要加大監管力度,讓相關法律規定發揮更大的作用。目前,已經有商家因在商品包裝里附帶好評卡被給予罰款,原因是,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電子商務法等法律中關於“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等規定。但這樣的判例顯然尚未發揮出更大的震懾作用,“好評返現”依然大行其道。這是一個需要正視的問題。

網購改變了很多人的購物習慣,也改變了一些商業形態和經營邏輯。一張張“好評返現卡”看似只是幾元錢的小事,但侵蝕的可能是誠信、法治的根基,是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這不能更不該成為一種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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