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慶公司網購60隻花瓶用完就退貨被駁回:七天無理由原來也有條件

你在網購時會特別關注商品是否支持“七天無理由”嗎?本周,杭州互聯網法院官方公布了一起不支持“七天無理由”的案件。事情是這樣的:小李在某平台開設網店,售賣花瓶等裝飾物。某天,一名買家從該店購買了一隻花瓶看樣,隨後以5800元的價格下單了60隻花瓶。

小李承諾,在“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基礎上,買家可在15天內享受無理由退貨,前提是商品未使用。

但收貨后第6天,小李接到了上述訂單的退貨申請,原因是“尺寸拍錯/不喜歡/效果不好”。經溝通,小李了解到買家從事婚慶行業,但對方表示東西尚未使用,小李最終同意了申請。

然而收到退貨后檢查發現,拆開的多隻花瓶均留存有水漬,明顯已被使用。於是小李拒收了快遞,並以“影響二次銷售”為由拒絕退款。

因雙方溝通無果,訴至杭州互聯網法院。

庭審過程中,買家承認自己是婚慶公司工作人員,其為婚禮裝飾購買花瓶。這批花瓶確實在婚禮中裝水並插花使用過。但其認為,花瓶沒有質量問題,符合商品完好的要求,且在七天內申請退款。故其要求商家按照“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則退貨並承擔退貨運費。

法院認為,買家雖在收貨后七日內申請退貨,但根據商家提交的證據,可以確認退貨花瓶普遍留存有水漬,買家也自認婚禮中對花瓶裝水並插花的使用行為,該行為並非“因檢查商品的必要進行拆封查驗”,屬於超出查驗和確認商品品質、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勢必影響二次銷售,導致商品價值貶損較大,應視為商品不完好,不符合“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條件,買家要求“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訴請沒有相應依據。

此外,商品訂單頁面的“退貨承諾”顯示,雖然退貨時效為15天,但要求“使用情況: 未使用”,故買家的做法也不符合雙方關於15天退貨的約定。

最終法院駁回買家的全部訴訟請求。

那麼可能影響七天無理由的其它情形還有哪些,可以參考下圖:

婚慶公司網購60隻花瓶用完就退貨被駁回:七天無理由原來也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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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2-06-17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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