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釋疑:被反壟斷立案調查,知網犯了什麼事?

5月13日下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消息稱,根據前期核查,依法對知網涉嫌實施壟斷行為立案調查。這是2022年平台經濟領域的首起公開立案的反壟斷案件。知網隨後發布公告稱,“今天,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知網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我們堅決支持,全力配合”。

公告還表示,“我們將以此次調查為契機,深刻自省,全面自查,徹底整改,依法合規經營,創新發展模式,承擔起中國知識基礎設施的社會責任”。

專家釋疑:被反壟斷立案調查,知網犯了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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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網犯了什麼事?

就在知網被立案調查消息被披露的同時,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時建中在《光明日報》發表署名文章,對知網案進行解讀。

時建中表示,對知網進行立案調查,是中國反壟斷執法機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對平台經濟依法實施常態化監管的重要舉措,對維護學術文獻數據庫服務市場的公平競爭、促進知識生產和流動、推動創新發展、保護以作者和讀者為主體的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按照反壟斷法規定,壟斷行為主要包括三種,即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那麼,知網涉及何種壟斷行為?

時建中指出,據了解,知網收錄的中文學術文獻種類與數量、期刊數量以及獨家期刊的數量和質量、用戶規模及覆蓋率、用戶依賴程度、市場銷售額等均長時間明顯處於領先地位,在學術文獻收錄和服務協議中設置不公平的格式條款,無論是採購學術文獻還是銷售知識數字化產品的價格幾乎不受競爭約束。根據分析,基本可以認定知網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時建中還表示,綜合各方面信息,知網與大量期刊、高校簽訂獨家協議,限制它們與其他第三方學術文獻數據庫服務平台合作,鎖定上游優質學術資源,人為製造知識流動壁壘,使其他競爭者難以與其開展公平競爭,影響知識的分享和傳播。同時,知網通過低價收錄、高價出售的方式獲取超高利潤,在缺乏正當理由的情況下,連續多年大幅提高數據庫價格,增加了用戶的負擔,損害了消費者利益。知網的上述行為破壞了相關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妨礙了學術文獻傳播和知識分享,損害了知識創新的生態環境。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上海交通大學特聘教授王先林對財經E法指出,“可以肯定的說,知網涉嫌反壟斷法所規制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他進一步解釋,知網很可能涉嫌實施壟斷高價(不公平要價或者過高定價)行為,也可能涉嫌實施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行為和拒絕交易行為。

在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孫晉看來,“知網的不公平高價是共識度最高的壟斷行為表現,其中包括對單位不合理的漲價和讀者下載文章不合理的收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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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網案意義幾何?

知網被調查是2022年第一起公開立案的平台經濟領域反壟斷案,也是國家反壟斷局成立后首起公開立案調查的平台經濟領域反壟斷案。如何評價該案件的影響和意義?傳遞了對平台經濟領域進行監管的何種信號?

時建中指出,知網是典型的平台企業,對其立案調查是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實施常態化監管的具體舉措,有利於向市場釋放清晰明確的信號,讓市場對法治建立起更加可靠、穩定和持續的預期,增強平台企業的自我合規意識,引導和激勵平台企業通過技術革新和模式創新開展高水平競爭,不斷提升自身核心競爭力。通過實施常態化的反壟斷監管,持續凈化平台經濟領域的競爭環境,優化創新機制,保障平台經濟更加健康地高質量發展,更好地發揮平台經濟在推動科技創新和繁榮經濟、便利人民生活、參與國際競爭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王先林則表示,雖然2021年被稱為中國反壟斷“大年”,但從知網被調查來看,把2021年稱為強化反壟斷“元年”更合適,這意味着未來將持續性和常態化地反壟斷。今後中國將堅持監管規範和促進發展兩手並重、兩手都硬的原則,持續強化反壟斷,以公平競爭促進高質量發展。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監管也將進入了常態化、精準化和可預期的階段。

對於規範學術文獻數據庫行業健康發展來說,王先林認為,目前的反壟斷執法無疑是必要的和及時的,但是從長遠來說,還需要其他方面的努力。

王先林具體指出,知網作為重要的國家知識基礎設施,負有推動學術傳播交流、促進國家科技創新等公益職能,因此可以考慮從政策法律上規定其履行普遍、平等服務等公共性義務,讓更多社會公眾可以便利、平等、普遍地使用國家知識基礎設施,這當然就需要提供相應的資源保障。同時,應對知網實行必要和合理的行業監管措施,比如,將相應的收費納入國家定價或者國家指導價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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