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原副總裁趙丹陽受賄、侵佔756萬餘元一案 一審獲刑七年

今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的一審判決書顯示,快手副總裁丹陽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其涉案金額合計756萬餘元。公開資料顯示,趙丹陽曾就職於優酷並擔任該公司副總編輯、內容管理總監等職位。2015年2月,他加入快手,曾任快手公司副總裁。

2020年9月,趙丹陽因收受賄賂 ,被警方逮捕。

以下為判決書全文:

快手原副總裁趙丹陽受賄、侵佔756萬餘元一案  一審獲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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