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編輯、人工智能等技術研發將得到規範

基因編輯、人工智能覺醒、異種器官移植、個人網絡信息安全……科學技術不斷迅猛發展的同時,也給社會帶來新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同時可能引發一些前所未有的倫理挑戰。

【原標題】國家發布重磅科技倫理治理文件:基因編輯、人工智能等技術研發將得到規範

中辦、國辦近日印發《關於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這是我國首個國家層面的科技倫理治理指導性文件,也是繼國家科技倫理委員會成立之後,我國科技倫理治理的又一標誌性事件。

目的:防範不確定風險,促進科技向善

此次兩辦印發的意見不僅提出了“倫理先行、依法依規、敏捷治理、立足國情、開放合作”的科技倫理治理要求,更明確了“增進人類福祉、尊重生命權利、堅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風險、保持公開透明”的科技倫理原則。

科技倫理是科技活動必須遵守的價值準則。當前,我國科技創新快速發展,面臨的科技倫理挑戰日益增多,但科技倫理治理仍存在體制機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領域發展不均衡等問題,難以適應科技創新發展的現實需要,構建覆蓋全面、導向明確、規範有序、協調一致的科技倫理治理體系成為當務之急。

科技部副部長相里斌在23日召開的《關於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意見起草過程中,我們着重把握了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確立價值理念,彰顯我國對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立場和態度;二是突出問題導向,着力解決我國科技倫理治理體制機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領域發展不均衡等問題;三是強化系統部署,提出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重大舉措。”

“意見首次對我國科技倫理治理工作作出系統部署,具有重大指導意義,有助於推動科技界和全社會統一思想,凝聚共識,進一步提升對科技倫理治理重要性的認識,有效防範科技倫理風險,對推動科技向善,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和科技強國將發揮重要作用。”相里斌說。

重點領域:生命科學、醫學、人工智能等

近年來,基因編輯技術、人工智能技術、輔助生殖技術等前沿科技迅猛發展,在給人類帶來福祉的同時,也不斷挑戰人類的倫理底線和價值尺度。

科技創新必須倫理先行。著名科學家愛因斯坦曾坦言:“科學是一種強有力的工具,怎樣用它,究竟是給人帶來幸福還是帶來災難,全取決於人自己,而不取決於工具。”

加強科技倫理制度化建設,推動科技倫理全球治理,成為全社會的共同呼聲。

此次印發的意見提出:“研究內容涉及科技倫理敏感領域的,應設立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重點加強生命科學、醫學、人工智能等領域的科技倫理立法研究”“嚴肅查處科技倫理違法違規行為”……

有科技倫理學專家表示,隨着越來越多中國科技工作者勇闖“無人區”,我們需要預判科技創新可能帶來的倫理風險,系統地預見、權衡和處置科技前沿的倫理衝突,謹防有人不小心衝進倫理“禁區”。

完善審查監管機制:劃定“紅線”和“底線”

“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開展科技活動不得危害社會安全、公共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不得侵害人的生命安全、身心健康、人格尊嚴,不得侵犯科技活動參與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得資助違背科技倫理要求的科技活動。”

此次印發的意見為加強科技倫理治理劃定了“紅線”和“底線”。

“增進人類的福祉是科技發展的原動力,而科技倫理的目標就是捍衛科學共同體沿着這樣的軌道往前發展,在價值判斷的維度來保障科技的發展方向。”國家科技倫理委員會委員翟曉梅說。

審查、監管機制的完善是建立國家科技倫理治理體系的重要一環。對此,文件對科技倫理審查、監管、風險預警、違規處理等作出具體規定,要求開展科技活動應進行科技倫理風險評估或審查,並特別針對涉及人、實驗動物的科技活動作出規定;要求完善科技倫理風險監測預警機制等。

針對一些科技倫理問題傾向於內部解決、懲罰性措施不夠完善的問題,文件明確,要嚴肅查處科技倫理違法違規行為。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企業等是科技倫理違規行為單位內部調查處理的第一責任主體,對情節嚴重的科技倫理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科技部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司司長戴國慶表示,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資助機構或責任人所在單位要區分不同情況,依法依規對科技倫理違規行為責任人給予責令改正,停止相關科技活動,追回資助資金,撤銷獲得的獎勵、榮譽,取消相關從業資格,禁止一定期限內承擔或參與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技活動等處理。

“我們必須要全面、審慎地思考現代前沿新興技術的功能,比如意見指出要以具有前瞻性、負責任和審慎的立場對待新技術,尤其是可能產生重大影響、極具爭議的技術廣泛應用時更是如此。”翟曉梅說。(記者胡喆、田曉航、張泉、溫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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