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周周因售假已被移送追究刑責 王海質疑直播平台涉嫌包庇

近日,記者從浙江省嘉興市桐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此前知名打假人士王海舉報的某直播平台主播“周周”涉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件已於2020年12月31日由該局移送至桐鄉市公安局,主播“周周”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此前王海向浙江桐鄉市場監督管理局實名舉報某直播平台電商“周周”輕奢高端服飾、有贊網店“周周”原創輕奢定製涉嫌生產、銷售假冒LV、香奈兒、愛馬仕等十餘種奢侈品商品,並獲取高額利潤。

主播周周因售假已被移送追究刑責 王海質疑直播平台涉嫌包庇

11月9日晚間8時許,桐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正在某直播平台直播的“周周”輕奢高端服飾進行了突擊檢查,在現場查到了數十件LV、麥絲瑪拉等多個高端奢侈品牌商品,由於不能提供合法來源,執法人員對這些商品當場進行查封。王海告訴記者,當晚查封的涉案商品價值約為50萬元,執法人員在電商後台查詢到麥絲瑪拉大衣單品的銷售額都已達到50多萬元。

主播周周因售假已被移送追究刑責 王海質疑直播平台涉嫌包庇

經桐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明,主播“周周”涉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銷售金額已符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十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涉嫌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規定,遂將該案移送桐鄉市公安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昵稱為“周周”輕奢高端服飾在某直播平台擁有百萬粉絲,其認證名為桐鄉市梧桐“周周”輕奢服裝店,公司成立於2020年2月26日,經營範圍為一般項目:服裝、內衣、鞋帽、箱包、皮草製品、針紡織品及輔料的銷售(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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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稱桐鄉市梧桐“周周”輕奢服裝店在多個平台長期售賣多個奢侈品牌的服飾和箱包,宣稱正品保證、支持專櫃驗貨,特別是麥絲瑪拉大衣,商家宣稱和意大利廠家合作,直供進口貨源。但自今年以來,王海收到多起消費者反映的假奢侈品的投訴,消費者稱買到假貨且無法進行售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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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遂於7月19日至9月30日在某直播平台直播間內分別購買了愛馬仕真皮純手工包包(英文品牌:HERMES)單價:4300元/個、LV全真皮小白鞋(中文名:路易威登)單價:650元/雙、菲拉格慕男士腰帶(英文品牌:Salvatore Ferragamo)單價:380元/件、香奈兒小金球Mini包包(英文品牌:CHANEL)單價:850元/個、MaxMara經典101801大衣(中文名:麥絲瑪拉)單價:1980元/件、BBR格子顯瘦襯衫連衣裙(中文名:巴寶莉,英文全稱:BURBERRY)單價:380元/件、Dior扶桑花系帶鞋(中文名:迪奧)單價:680元/雙等十餘種奢侈品牌相關服飾及箱包商品,共計支付103169元。

主播周周因售假已被移送追究刑責 王海質疑直播平台涉嫌包庇

收到購買的奢侈品牌服飾和箱包后,王海發現這些商品雖然外觀和logo都為奢侈品牌,但其質量和做工粗糙,隨即向第三方鑒定機構送檢了購買的愛馬仕真皮純手工包包、LV全真皮小白鞋、菲拉格慕男士腰帶、香奈兒小金球Mini包包、MaxMara經典101801大衣,后經鑒定均為仿品。

此外,王海經調查發現桐鄉市梧桐“周周”輕奢服裝店近兩年時間一直在桐鄉市從事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的奢侈品牌服飾和鞋包等商品,目前在某直播平台銷售的假冒偽劣的奢侈品牌服裝和鞋包的鏈接多半已刪除,就目前統計數據顯示桐鄉市梧桐“周周”輕奢服裝店現已銷售71.6萬件,按此測算銷售額或高達8000萬元以上。

主播周周因售假已被移送追究刑責 王海質疑直播平台涉嫌包庇

據了解,《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明確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另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應當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應當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王海告訴記者,據其向深圳警方舉報的另一位主播“小魔女”銷售假冒奢侈品案中辦案民警向其反饋,警方調取相關涉案產品銷售記錄過程中某直播平台公司僅能提供涉案商品三到六個月的銷售記錄,其他銷售記錄未給予保存。對此王海認為某直播平台公司未依法保存相關銷售數據不少於三年的規定,涉嫌違法或幫助違法主播減輕或減少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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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電子商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記錄、保存平台上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信息、交易信息,並確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務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時間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於三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王海擔憂本案中,某直播平台公司亦向警方提供涉案商品三到六個月的銷售記錄,以此讓涉案人員減輕或減少法律責任,該直播平台公司對此案的態度格外耐人尋味,王海稱該主播已涉嫌銷售假冒商標的奢侈商品先後被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公安局追究法律責任和刑事責任,但目前該主播賬號仍舊存在還可以發布作品,那麼為何經過多次揭露和賬號舉報均未永久封殺,是平台在刻意袒護還是不願作為?王海已經再次向某直播平台官方進行舉報,目前正在等待答覆。

本網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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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2-01-26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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