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女員工實名舉報:遭遇職場PUA、暴力脅迫離職?

近日,自稱為特斯拉安徽交付中心員工的蔣某美(英文名Leila)在多個社交平台稱,自己遭遇了特斯拉領導的暴力脅迫離職蔣某美在脈脈的認證信息為“特斯拉汽車銷售服務(合肥)有限公司交付顧問”。

划重點:

1、一名社交平台認證為“特斯拉某交付中心”的女員工發文控訴,遭遇領導的暴力脅迫離職,並稱雙方曾發生過衝突,造成財物損毀。目前特斯拉尚未回應。

2、除了遭遇暴力脅迫離職,該女子還聲稱特斯拉交付中心存在官僚主義,職場精神壓迫等。

3、2021年,特斯拉遭遇了多起法律糾紛。其中,涉及勞動合同糾紛的案件達5件;與勞動、招聘相關的糾紛案達3件,兩者合計佔據了已公示訴訟的44.4%。

對於此事,特斯拉目前並未發表任何回應。新浪科技向特斯拉北區的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解,對方表示北區不參與這件事,具體可以向特斯拉東區相關工作人員了解,但未提供相關負責人的聯繫方式。

特斯拉女員工實名舉報:遭遇職場PUA、暴力脅迫離職?

女員工自稱被職場PUA

蔣某美在網絡上介紹了事情的大致經過:

起因是7月,蔣某美在工作中出現的一個失誤。當時正值特斯拉中國製造標準續航版Model Y上線。

蔣某美稱,由於工作量過大,7月中她在操作時誤複製了另一個訂單號,導致客戶提前匹配了車輛,第一時間發現后同事聯繫她並將客戶配置修正,且她和同事致以歉意。中間等待時間客戶產生情緒,后在正常交付周期提了正確配置的車,此事件結束。

但是在11月25日的時候,合肥舉辦了團隊活動,由於她的身體不舒服,所以沒有參加。就在這場活動中,團隊成員在反饋合肥“目前遇到的問題”時,有一位同事舉報了她這個情況,所以特斯拉的HRBP沈某“連夜”從浙江趕到合肥。

次日上午,交付主管陸某告知蔣某美:因同事舉報,需要立刻對她進行停職處理。要求她交出工作手機,並簽署書面警告和調查文件。

蔣某美拒絕簽字,並提出對此事展開調查。不過,她卻被HRBP直接告知:她的工作就是配合簽署書面警告和停職調查,且不允許再進入辦公區域。

隨即,蔣某美的工作電腦賬戶被IT收回,工作微信也顯示“已離職”,一切工作工具的解除,這意味着她被強制終止了工作。此外,她的工服工卡也被要求歸還,甚至連客戶送她的錦旗都被收走。

據蔣某美透露,在當天的交涉中,她與兩位交付中心的負責人還發生了肢體衝突,起因是后兩人要搶奪她手上的手機,引發了她的躲避和反抗,過程中導致辦公區的一扇玻璃和廁所門反鎖件有損壞的情況,一直到交付中心的客戶見到這一衝突建議報警,后兩人才停了下來。

圖文蔣某和陸某(圖源來自網絡)
圖文蔣某和陸某(圖源來自網絡)

蔣某美與蔣某、陸某的衝突現場(圖源來自網絡)
蔣某美與蔣某、陸某的衝突現場(圖源來自網絡)

報警后,蔣某美以及HRBP沈某被一起帶到了肥東縣經濟開發區派出所。

12月4日,蔣某美收到書面《休假通知》,由她的直線領導陸某蓋章郵寄。《休假通知》顯示,特斯拉決定安排蔣某美自12月3日期開始帶薪離崗休假,至公司之後正式發出的通知上明確的日期止。同時,特斯拉還在《休假通知》上要求,蔣某美在休假期間不能到辦公室上班,不能聯繫公司員工、供應商和客戶,也不能出現在公司的任何辦公場所等。

蔣某美收到的《休假通知》(圖源來自網絡)
蔣某美收到的《休假通知》(圖源來自網絡)

蔣某美對《休假通知》的回應(圖源來自網絡)
蔣某美對《休假通知》的回應(圖源來自網絡)

蔣某美證實做自己業績出色(圖源來自網絡)
蔣某美證實做自己業績出色(圖源來自網絡)

據蔣某美自述,她有如此遭遇,可能和她思想過於獨立,不聽話,不為虎作倀,不甘做傀儡有關。她還聲稱受到了“職場精神壓迫”。她放出的一段和陸某的對話截圖顯示,在她身體不舒服在家休息的時候,也要處理手頭的交付工作,還要被陸某指責:“季度末還沒開始,你已經到極限了嗎?作為DA(交付顧問)就要時刻服務客服(應為客戶)啊。”

她認為,官僚主義在特斯拉的蘇皖交付部門已經根深蒂固。

特斯拉曾涉多起勞動糾紛

蔣某美與特斯拉的勞動合同糾紛並非是個案,在2020年以來,特斯拉涉及多起勞動合同相關的糾紛。

天眼查信息顯示,涉勞動合同糾紛主要涉及特斯拉在中國的主體之一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自2020年10月以來,在已經公示18起相關案件訴訟中,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涉及的勞動相關案件為8件,其中勞動合同糾紛5件,與勞動、招聘相關的締約過失責任糾紛為3件。

特斯拉女員工實名舉報:遭遇職場PUA、暴力脅迫離職?

特斯拉女員工實名舉報:遭遇職場PUA、暴力脅迫離職?

最近的兩起勞動合同糾紛分別是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與季健相關勞動合同糾紛、武莉晶與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相關勞動合同糾紛,其中前一起特斯拉為原告,后一起為被告。

在以上涉及勞動合同糾紛的訴訟中,有一起已披露案情的訴訟和蔣某美遭遇的情況有相似之處。在案號為(2021)滬01民終3708號的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與於國強相關勞動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於國強在2020年2月26日工作時,未按照被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的要求穿着勞保鞋,違反了被告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特斯拉由此依據員工手冊在當日向於國強出具了書面警告一份,並在同日依據同一事實以原告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即遵守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關於工作起始時間、結束時間、休息及其他時間安排的公司政策為由,解除了與被告的勞動合同。特斯拉的這一舉措最終未得到法院的支持,終審法院維持了一審法院特斯拉需向原告支付賠償金的判決。

在蔣某美一事中,其也聲稱接到了HRBP沈某出具的書面警告,並要求其在書面警告上簽字確認。最終蔣某美沒有簽字,從而成為了後續一系列衝突的起點。由於蔣某美未展示這一書面警告的相關內容,所以這一書面警告對蔣某美存在何種影響尚不得而知。不過從於國強的案件來看,蔣某美遭遇的或許也將是同一結局。

此前還有媒體報道直指特斯拉上海超級工廠為“血汗工廠”。據報道,特斯拉上海工廠的高強度生產,以及迅速縮水的各種福利和日益嚴苛的工作環境,磨滅了許多工人對特斯拉最初的憧憬,讓工人們徹底灰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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