俠客島:知網憑啥這麼橫?

維權8年後,年近九旬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退休教授趙德馨,終於等來了中國知網的道歉和70餘萬元賠款。從2013年起,趙教授就侵害其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起訴中國知網,並全部勝訴。但道歉遠非事件的終點。

新華每日電訊:欺客,改否?  知網,知否?

文/點蒼居士

編輯/綾波

兩年多前,翟天臨一句“知網是什麼東西”,讓知網這一國內最大知識數據庫上了熱搜。但凡寫過論文的人都清楚,知網號稱“中國知識基礎設施工程”,是在國家大力支持下建成的“CNKI數字圖書館”,信息量規模一度高居世界之首。

下論文、找文獻,上知網准沒錯。要追蹤學術前沿、了解最新學術動態,知網也少不了,這是它的行業地位和貢獻。但作為一家商業數據庫,知網的生意更是風生水起。2020年,知網主營業務收入近11.7億元,毛利率達53.9%,這個百分比,高於最賺錢的蘋果公司。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報披露的知網營收情況(圖源:同方股份)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報披露的知網營收情況(圖源:同方股份)

只要合理合規,這樣的盈利能力外人無可置喙。但知網的運作和盈利模式,一直遭到很多質疑。以趙教授訴知網侵權案為例,知網將其100多篇文章收錄至數據庫,並通過電腦、手機等端口傳播獲利,而作者本人不僅沒有稿費,下載自己的作品還要付費。

這也透露了知網多年來的盈利套路:一邊收錄著作權人作品,一邊在未明確獲得作者本人授權的背景下,在網絡上傳播獲利,作者卻得不到任何報酬。

其實,趙教授並非孤例。天眼查的法律訴訟顯示,知網所屬公司共涉及1500多條訴訟,其中因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和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的糾紛超過1100條。

有人會問,中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人享有包括複製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傳播等方式使用作品並獲得報酬的權利,知網就這麼明目張胆地知法犯法?

知網說,自己的數據庫通常跟學校或期刊合作,不與作者直接對接。言外之意是,作者在向期刊投稿時,就應看到投稿須知中的“稿件將編入知網數據庫”等表述,如果沒看見,那也賴不着知網。

但這種說法沒有得到法院支持。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的過往判例顯示,期刊的投稿須知或有關協議並不等同於有效授權依據。換言之,知網以這種協議為由,傳播別人的作品卻不給稿酬,實際上是仗着市場規模和壟斷地位搞“店大欺客”。

說穿了,知網的高利潤是因為“進貨”便宜“售價”高,以中間商的身份賺得盆滿缽滿。

在“進貨”環節,因為知網的行業壟斷地位,一般學術期刊很難承擔不被知網收錄的後果(那意味着自身影響力大減),知網得以用低廉的價格收錄期刊文獻。而在“售貨”環節,知網針對的是個人用戶,論文收費標準為0.5元/頁,下載一篇20頁的論文,要付10元,碩博論文則在15-25元/本不等。一邊是壓低價格一鎚子買賣,一邊是反覆收費,難怪利潤很高。

知網會員流量計費標準表(圖源:知網)

知網會員流量計費標準表(圖源:知網)

不光個人,一些高校及機構用戶也在吐槽知網“漲價離譜”。2016年,有高校圖書館發表聲明稱,2000年以來,知網對該校的報價每年漲幅都在10%以上,從2010年起,年均漲幅居然接近19%。

但漲價背後,期刊、論文作者等知識生產者卻很難從知網分一杯羹。全國兩會上,曾有政協委員批評知網:“技術讓知識越來越便宜,而壟斷讓價格越來越昂貴。”

平心而論,知網能有今天的市場地位,說明其收錄文獻的思路、方向、廣度和更新速度受到學術界認可,知網也由此成為中文學術界不可或缺的數據庫。不過,在獲得市場主導地位后,知網一定程度上“異化”了。

例如,有學術界人士稱,知網不僅壟斷了學術論文資源,更藉機壟斷了學術評價資源。在近年高校與學術機構的量化指標中,知網論文發表、引用、下載、影響力等數據成了重要評價標準,這讓知網更加有恃無恐。

按理說,作者稿件被學術期刊錄用出版,期刊雜誌社再將文章授權給知網,在這個過程中,作者、學術期刊、知網平台都是利益相關方。但顯然,由於缺乏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作為平台的知網賺了大頭,內容生產者卻成了近乎免費的打工者。

也有人質疑,一些由政府或公益基金資助的科研項目,憑啥在知網上成了賺錢工具?學術知識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該如何平衡?

類似的爭議不光存在於中國。比如2018年,歐洲研究委員會聯合10餘個歐洲國家的主要研究機構發起“S計劃”,呼籲由政府或公益基金資助的科研項目,其研究成果可以由納稅人免費獲取。

去年兩會,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閩景提交了一份議案,建議把知網一般的論文瀏覽和下載功能納入國家購買服務,在國內供用戶免費使用,論文查重、論文引用檢索、大數據服務等可繼續收費。倪委員還建議,知網應對青少年學生群體開設綠色通道,讓學生免費獲取專業文獻,這對促進教育公平、激發學生創造力有重要意義。

說到底,學術研究是公共性知識生產,知識平台當以社會效益為先,最終目標是降低知識獲取成本、豐富知識獲取渠道,而不是利用市場主導或壟斷地位獲利。

就這個意義來說,知網只停留於個案的道歉,顯然不夠,如果以往的運作模式不改革,用戶就侵權發起的訴訟恐怕不會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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