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訴爭Mi商標獲法院支持 此前勝訴獲轉讓權

12月7日消息,天眼查App顯示,12月6日,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其他一審行政判決書公開。文書顯示,此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對訴爭商標(45082362號“Mi”商標)的註冊申請予以駁回。原告小米公司稱,引證商標(12599801號)已撤銷,且訴爭商標是原告在先商標的延續註冊。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被訴決定,判令被告重新作出決定。

小米訴爭Mi商標獲法院支持 此前勝訴獲轉讓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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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鑒於引證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被撤銷在全部商品上的註冊,訴爭商標註冊的權利障礙已發生變化,據此撤銷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的商標駁回複審決定,並由其重新作出決定。

據了解,在11月3日,法院查明,由他人註冊的小米商標目前已被撤銷,且小米公司獲得MI商標轉讓。判決結果為撤銷小米公司域名圖形商標的駁回複審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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