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全國已經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萬多起

“騎着小電車去上班,方便快捷,還不堵車……”如今,電動自行車成了很多家庭重要的交通工具,日漸流行。隨着我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不斷上升,一些問題也隨之而來——充電、停車“老大難”、電瓶起火“太嚇人”、在人行道上超速、逆行太危險……

11月1日起,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對仍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車輛扣留、駕駛人罰款1000元處罰。電動自行車緣何讓人“又愛又恨”?今後應如何進一步完善配套服務,推動電動自行車行業健康規範發展?

今年以來全國已經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萬多起

1.“火熱”背後亂象叢生

【案例】

90后北京市民曹亮是電動自行車的“忠實粉絲”,他從10多年前就開始騎電動自行車了。“我讀高中時,父母為了讓我上學方便些,就給我買了一輛小電車,它陪伴了我整個高中生涯。”曹亮告訴記者,那時他並不了解電動自行車的性能,只是覺得“騎着不費勁兒,速度也比自行車快,就是電池不耐用”。騎了半年後,原本續航40公里的電池就只能跑20公里左右了。

2015年,曹亮大學畢業后,電動自行車再次成了“陪伴”他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剛畢業那會兒,我租的房子離單位大概有7公里,與坐地鐵、公交車相比,還是騎電動自行車上下班更方便。”曹亮說,當時自己沒什麼錢,就在二手市場淘了一輛舊車,用起來發現“也挺好”。

2018年5月,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出台,不少城市針對超標電動車設置了過渡期。北京市也於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此前已購買的電動自行車設立3年過渡期。曹亮的小電車就在其中,屬於超標車輛。

“今年10月31日是最後期限,北京超標電動自行車不能上路了,我乾脆又換了一輛‘新國標電動車’,安全更有保障了,每天騎着它,心裡也更踏實。我建議你也買一輛體驗體驗,真的挺值!”曹亮說。

像曹亮一樣,大量市民都對電動自行車“情有獨鍾”。不少人都認為,10公里內騎電動自行車非常便利,不用擔心堵車,是買菜、接送小孩的“首選”。

電動自行車有多“火”?先來看一組數據——

近年來,我國電動自行車年銷量超過3000萬輛;目前,全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已經超過3億輛。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數據顯示,今年1至7月,我國電動自行車產量為2015.8萬輛,同比增長26%。

然而,“火”的背後,也有亂象。專家稱,電動自行車產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魚龍混雜、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等問題,市場上仍存在大量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給居民日常生活帶來了安全隱患。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實施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國家監督抽查顯示,2019年抽查80批次、2020年二季度抽查158批次、2020年四季度抽查39批次,不合格發現率分別為28.8%、15.1%、25.6%。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電氣裝置、車速限值、淋水涉水性能、車速提示音等方面。

今年以來全國已經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萬多起

2.“沒地方充電,太愁人了”

【案例】

“目前,我們小區已經在電梯內安裝了電動自行車識別系統,一旦識別出有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電梯會發出警示並停止工作。但由於電動自行車鋰電池體積小,該系統無法識別,許多業主仍然將電池帶回家充電。”北京市西城區朗琴園小區物業相關負責人說,物業已通過貼告示等多種方式,提醒業主不要把電池帶回家。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充電難、停車難等問題凸顯。據測算,以當前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計算,全國至少需要1.5億個充電插座,但實際上只有約500萬個。

不少電動自行車車主感嘆:“買車容易,用車難啊,特別是沒地方充電,太愁人了。”與此同時,電動車“上樓入戶”、私自拉線充電等現象頻頻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也呈多發頻發趨勢。

據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發布的數據顯示,全國每年約發生2000起電動車火災,其中80%的火災都是充電時引發。

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局長瓊色介紹,今年以來全國已經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萬多起並造成人員傷亡。不少城鄉居民習慣將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停放、充電,有的還停放在門廳、樓梯間等公共區域,一旦起火燃燒,產生的高溫有毒煙氣很快能充滿整個空間和通道,導致疏散、逃生困難,造成人員傷亡。

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

對此,一些小區已經在積極探索修建室外充電樁。今年6月初,朗琴園小區開放了一批電動自行車充電樁,以每充電1小時收取0.5元的價格提供給業主使用。

“從使用來看,目前效果還不夠理想。”北京某小區業主張女士告訴記者,小區里的公共電動自行車充電樁集中在一處,距離一些業主比較遠,如果晚上把車停在公共充電樁充電,第二天一大早要走路10分鐘才能取到車,比較浪費時間。小區里電動自行車數量較多,但充電樁數量有限,車主經常會遇到沒有空餘位置的情況。有時即使充電口空閑,但附近經常停滿車輛,難以挪車,充電仍不便利。

全國自行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觀察員賈永峰表示,在做好監督管理的同時,各地要做好電動自行車“下樓”后的配套工作,要推廣建立電梯電瓶車阻車系統,建設停車棚並安裝充電設施,這是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

“今後將繼續加強源頭管控和綜合治理,推動建設更多停放、充電場所,跟進出台這些場所的消防安全標準,推動實施固定充電場所電價優惠政策,為公眾安全規範使用電動自行車提供更好保障。同時,指導物業管理單位加強巡查檢查,及時制止違法違規行為。”瓊色說。

3.“全生命周期”合力監管

【案例】

有人問,時速不超過25公里,這是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硬性指標,但為什麼路上有些車跑得明顯更快?“因為有的車主會對車輛進行改裝,或者‘解鎖’,突破車速等限制。”外賣騎手張志峰說,對於騎手來說,車速和配送收入成正比,如果不給車子提速、增加續航,每天會少掙不少錢。

當前,快遞外賣等服務行業對電動自行車的依賴程度較高。一些外賣騎手每天平均要送30至50單,跑大概一百公里,電動自行車是他們的“老搭檔”。

張志峰告訴記者,對電機和電池進行改裝后,電動自行車時速可達到65公里,續航在150公里左右。有的外賣騎手雖然改裝花費近4000元,但騎着改裝后的車子送外賣,每天大概能多掙75元左右,不到兩個月就能回本。

另據一位業內人士透露,一些消費者購買“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時,店員會“主動”向其提供“解鎖”服務。按照相關規定,當時速超過15公里時,車子就會發出“滴滴”的警示音,但當店員插上相關儀器進行“一鍵解鎖”后,車子不僅不會再發出警示音,而且時速可達40公里。

此外,也有人反映,一些電動自行車車主不遵守交規,“風風火火”,經常逆行,甚至造成交通事故。而在管理方面,一些地方也存在簡單粗暴、“一刀切”等現象。比如,對違規停放電動車“拖走了之”,罰款標準混亂,存在以罰代管、執法不規範等問題。

清華大學交通研究所副所長楊新苗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在駕駛證、記分制、年審、保險等方面均無相關強制要求,缺乏有力的法律震懾。目前,地方性法規中對於電動自行車的銷售、使用、違章處罰的具體規定也比較薄弱。

電動自行車,關乎百姓日常生活。

如何推動電動自行車行業規範健康發展?專家認為,針對電動自行車亂象,要儘快出台相關執法規範。同時,電動自行車監管涉及工信、市場監管、交通、應急管理等多個部門,要統一協調,形成監管合力。

“法規執行需要多部門合力,要通過信息通報、聯合執法、案件移送等方式,實現全過程閉環監管。”同濟大學城市風險管理研究院院長孫建平說。

此外,賈永峰表示,按照“新國標”要求,對車輛應當分級處理。比如,對於篡改電池種類、擅自提升電池容量、解除限速、提升速度等改變其產品屬性的嚴重違法行為,要嚴厲查處;對於拆卸腳踏騎行裝置、加裝車輛外形塑件、保險杠等改變外觀行為,其帶來的危害相對不是很突出和嚴重,要及時糾正。

(本報記者 劉坤 訾謙)

【鏈接】

電動自行車相關政策一覽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明確,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具有腳踏騎行能力;具有電驅動或電助動功能;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於或等於55kg;蓄電池標稱電壓小於或等於48V;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於或等於400W。電動自行車的軟硬件均應當具有防篡改設計,防止擅自改裝或改動最高車速、功率、電壓、腳踏騎行能力。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違反上述規定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規定,沒有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北京市銷售、登記上牌和上路行駛。

《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明確,電動自行車應當登記,所有人應持有關證明,到當地縣級以上公安交管部門辦理非機動車登記,領取車輛登記證和號牌,方可上路行駛。

《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禁止電動車在樓道充電,違者最高罰5萬元。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均應佩戴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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