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堵“挖礦” 個人行為也存風險

監管的“無死角”圍堵,再次給了礦圈一大重擊。先是國家發改委通報虛擬貨幣挖礦”監測和整治情況,表態將嚴查嚴處國有單位機房涉及的“挖礦”活動,再是中紀委罕見通告,一副省級官員因濫用職權引進虛擬幣“挖礦”被“雙開”……

不過,市場亂象屢禁難絕,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近期仍有不少投機者在諮詢交流“挖礦”行為,另外也有個人通過網吧經營“挖礦”。業內預計,後續虛擬貨幣“挖礦”監管將保持高壓態勢,投機者應杜絕僥倖心理,及早暫停和終止“挖礦”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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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查國有單位機房“挖礦”

虛擬貨幣挖礦嚴打態勢再迎新進展。11月13日上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告,江西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肖毅被“雙開”,而引發業內關注的一個點是,該官員涉及到了虛擬貨幣“挖礦”相關行為。

根據通報,“經查,肖毅背棄初心使命,破壞‘兩個維護’政治原則,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出現嚴重偏差,違背新發展理念,濫用職權引進和支持企業從事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的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違規舉債上項目、搞建設,造成惡劣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這也是目前披露的首次有官員因涉及“挖礦”被處分的案例。易觀高級分析師蘇筱芮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官員涉虛擬貨幣“挖礦”行為被“雙開”一事,既體現出對官員濫用職權的“零容忍”態度,也再次表明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是違背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的行為。

除了動真格的個人處分外,對於虛擬貨幣挖礦“漏網之魚”,監管也在層層圍堵。就在11月10日,國家發改委組織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治理專題視頻會議,通報虛擬貨幣“挖礦”監測和整治情況,並對下一階段工作進行部署。

會議強調,各省區市要堅決貫徹落實好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工作的有關部署,切實負起屬地責任,建制度、抓監測,對本地區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進行清理整治,此外還提到要嚴查嚴處國有單位機房涉及的“挖礦”活動。

“我國政策方向是全面和虛擬貨幣脫鉤,不管虛擬貨幣價格如何波動,這條主線是不會變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盤和林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利用國有單位機房“挖礦”,這挖出了一條全新的犯罪利益鏈。

事實上,就在今年10月,江蘇省通信管理局全面排查江蘇省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監測發現江蘇省開展虛擬貨幣活動的礦池出口流量達136.77Mbps,參與“挖礦”的互聯網IP地址總數4502個,消耗算力資源超10PH/s,耗能26萬度/天。從IP地址歸屬和性質看,歸屬黨政機關、高校、企業被入侵利用開展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佔比約21%。

另據浙江網信10月消息,浙江省針對“利用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和科研院校等單位公共資源參與‘挖礦’的行為”,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專項行動對全省涉嫌參與虛擬貨幣“挖礦”的4699個IP地址進行了全面篩查,梳理排查出77家單位的184個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資源從事“挖礦”行為。

“這也警示業內,需要對腐敗模式的變化保持高度警覺。”在盤和林看來,對此,後續或可建立部門能耗表格,亦可以通過數字化對各部門能耗進行統計,對部門之間能耗做橫向和縱向對比。中國做出了碳達峰、碳中和的承諾,國有單位應該以身作則,不僅僅是佔用電力“損公肥私”的問題,也是為了和國家大政方針步調一致。

個人行為也存風險

不管是涉及虛擬貨幣挖礦的官員被嚴懲,還是發改委的虛擬貨幣挖礦整治通報,以及嚴查國有單位機房涉及的“挖礦”活動,都給不少遊走在監管紅線上的投機者一記重擊。但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目前市場仍有不少人在研究諮詢挖礦行為,另外也有網吧等經營者仍在違規挖礦。

“我想買礦機!不知道現在價格如何?還能不能幹啦?”“放機器的來,多少都行”“有沒有一起挖礦的,擼幣也可以,交流一下”“手機鏈上挖礦,持usdt送win,無需質押”……11月14日,北京商報記者在貼吧等渠道發現,目前仍有不少幣民在諮詢挖礦,並建立社群交流“挖礦”行為,甚至還有手把手教學。

除了個人行為外,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由於體量小、隱匿性強,目前仍有部分網吧經營商家利用配備有高性能顯卡的電腦,一邊“挖礦”一邊炒幣;此外還有一部分是經營顯卡、硬盤生意的商家,儘管監管打擊“挖礦”,但個人仍在研究“挖礦”和炒幣。

“有人上機就正常使用,沒人上機就開着電腦挖以太。”以一接近網吧挖礦商家的知情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的數據來看,該網吧經營者大概5天能挖出一枚以太坊,以以太坊最新價格4593美元(摺合人民幣2.9萬元)來看,該網吧一周能賺到超3.7萬元。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監管打擊的大環境下,網吧商家挖礦同樣存在政策方面的高風險。正如蘇筱芮指出,從挖礦層面來看,散戶所使用的集體機房等處於不穩定狀態,而從挖礦后取得成果的交易環境來看,由於目前對虛擬貨幣的交易採取嚴打措施,後續交易、流轉等環節同樣存在困難。

此外,內蒙古發改委5月發布的《關於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徵求意見稿)》中就提到,對網吧等主體存在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由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對其進行停業整頓等處置;對存在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相關企業及有關人員,按有關規定納入失信黑名單。

“漏網之魚”當休

今年來,虛擬貨幣“挖礦”嚴監管加碼。早在今年5月,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就定調要強化平台企業金融活動監管,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

但一面是監管加碼,一面仍有亂象出頭,可見虛擬貨幣“挖礦”整治也是任重道遠。

在盤和林看來,虛擬貨幣本身打的旗號就是“去中心化”,所以完全禁止難度很高,且私下買賣虛擬貨幣的行為也極其隱蔽,因此禁而不絕是很正常的現象。

“事實上,礦機等本身還是屬於電子產品,門檻很低,懂一點電腦的發燒友自己動手都可以組裝,另外儘管監管對國內機構進行圍追堵截,但互聯網本身是開放的,因此很多散戶參與的行為也存在執法難的問題。”盤和林認為。

針對虛擬貨幣“挖礦”後續監管,蘇筱芮預測,後續虛擬貨幣挖礦監管仍將保持高壓態勢,她建議稱,從事“挖礦”活動的相關機構和人員應杜絕僥倖心理,明確認識到這種行為與政策風向不符,及早暫停和終止“挖礦”相關活動。

對於後續監管,盤和林則建議,未來對國內的虛擬貨幣挖礦、交易機構,清退存量,阻止增量;對金融機構參與嚴格禁止,同時,對通過跨境虛擬貨幣來洗錢的行為要給予嚴厲打擊。另對於個人小規模參與的問題,要對高耗能行為增加能源成本,或者也可以發現一起打擊一起,但需要制定針對小規模挖礦者的執法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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