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電視開機廣告泛濫 網友質疑:《廣告法》形同虛設?

89.9%! 最近出爐的一份調查報告數據讓人驚呼,智能電視含開機廣告的比例竟有這麼多,消費者不勝其擾。要知道,根據《廣告法》第44條之規定,“在使用互聯網服務時,廣告頁面自動彈出,應該標有顯著標識確保一鍵關閉”。但法規監測下,電視廣告依然層出不窮。

人民網財經研究院發布了一份《2021年智能電視開關機廣告調研報告》(簡稱《報告》),其中就有超過89.9%的被調查者表示,自家智能電視含有“開關機廣告”,沒有開關機廣告的僅為一成。尤其是,72.73%的被調查者對待開機廣告“一秒都不能忍”。

但在消費者痛斥的同時,卻有企業愈發強制推送廣告。除了智能電視,連智能冰箱都開始加入這一玩法,比如,上個月,小米生態鏈企業雲米智能冰箱強制推送廣告一事就曾登上熱搜,引發了用戶質疑。

對此,人民網財經研究院呼籲行業廠商應該強化自我要求,傾聽消費者訴求,同時也呼籲行業協會或第三方監管組織制定相應規範與標準。

10台電視9台強插廣告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電視是家庭娛樂的重要工具,但是隨着移動互聯網和智能手機的普及,娛樂的重心也在轉移。

而智能電視開機廣告的存在,更增加了消費者的體驗“槽點”,甚至於投屏都難以避免再看一波廣告:

90%電視開機廣告泛濫 網友質疑:《廣告法》形同虛設?

“現在這些廣告就像城市牛皮癬一樣了。”

“xx開機廣告超長!”

“我們出錢購買電視有效有益的有意的節目,而不是購買廣告,有時一個廣告一次性要播放3-5遍,時長達80-100餘秒。”

“記得我曾經打電話問過為什麼,對方說,希望你們在開機的那段時間有畫面可看,不顯得那麼無聊。呸!我寧可看啟動的黑色頁也不想看那玩意。”

對電視廣告深惡痛絕的消費者群體不少。據上述《報告》調查,“內容資源不行”與“開關機廣告過長”是被調查者使用智能電視的兩大痛點,佔比分別高達85.35%與83.84%。同時,超過89.9%的被調查者表示自家智能電視含有“開關機廣告”,沒有開關機廣告的僅為一成。

90%電視開機廣告泛濫 網友質疑:《廣告法》形同虛設?

甚至有72.73%的被調查者對待開機廣告表示“一秒都不能忍”,而20.2%的被調查者能容忍低於30秒的開關機廣告時長,5.05%被調查者能容忍超過30秒,只有2.02%的被調查者可以容忍超過1分鐘的廣告時長。

而且即便廣告法規定了,在使用互聯網服務時,廣告頁面自動彈出,應該標有顯著標識確保一鍵關閉,可在《報告》中,依然有86.09%的廠商沒有設置開關機廣告的“一鍵取消/關閉按鈕”。

在種種因素的影響下,智能電視使用時長持續下降,每天使用電視在2小時以下的智能電視用戶佔比已高達74%。

從上述數據可以總結,消費者對於電視開機廣告的抵觸,尤其是76.26%的被調查者認為,無開關機廣告的智能電視會構成吸引力。

為何無法根治?

如今的社會,智能電子產品日新月異,智能電視作為其中一個品類,難以跳脫出“硬件不賺錢”的圈子。

為了在互聯網模式下爭搶流量和獲客,各大電視廠商業都紛紛打起了價格戰,比如在京東平台上,小米智能電視32英寸最低價格699元,海信32寸智能電視最低同樣是699元,創維酷開智能電視32英寸最低679元……這在過往動輒五六千一台甚至上萬一台電視的時代,難以想象。

而低價策略也帶來了銷量的增長,根據艾媒諮詢數據統計,智能電視2020年銷售額突破6000億元,今年預計在6638億元。前三的智能電視品牌是創維、小米、海信,市場銷量佔比分別為15.5%,14.3%和13.9%。

90%電視開機廣告泛濫 網友質疑:《廣告法》形同虛設?

可惜智能電視銷量的漲幅只能給廠商帶來微薄利潤,稍有不慎還有賠本賺吆喝的可能;而且相比智能手機等產品而言,家庭更換智能電視的周期比較長,廠商們也難以持續從“跑量”下手,那麼他們如何賺錢呢?

廣告和服務等作為軟性功能,就在此時成為廠商們運營流量變現的工具,他們可以通過推送廣告來賺取不菲的收入。

90%電視開機廣告泛濫 網友質疑:《廣告法》形同虛設?

就比如上文提到的小米、海信等價格不高的智能電視,在《消費者報道》調查的19款產品中,開機廣告時間屬於比較長的,都在20-30秒,而市場份額最高的創維,也有15秒。而最長的是飛利浦的產品,開機廣告時間有30-40秒,夏普和長虹電視的開機廣告也有30秒,他們在售賣的產品中,最低標價也基本是千餘元。

根據上述調查,19款產品中,只有LG、松下、索尼等品牌的電視沒有開機廣告。不僅是電視廠商的賺錢需求,廣告主們也十分青睞智能電視開機的幾秒曝光機會,因為開關機廣告處於流量入口最前端,效果可衡量且相對精準。

《廣告法》都無效了?

在制度層面,針對部分廠商強制推送開關機廣告,當前沒有形成足夠的制約合力及強制處罰措施——雖然《廣告法》有相關約束,可是有部分觀點認為,較輕的罰款力度不足以對廠商強制推送開關機廣告構成足夠的懲戒力與威懾力。

《廣告法》(2018年修訂版)第四十四條

《廣告法》(2018年修訂版)第四十四條

而且不止是智能電視,就連智能冰箱也淪陷於“廣告”模式。上個月,小米生態鏈企業雲米智能冰箱強制推送廣告,就曾引起廣泛熱議。有用戶質疑:“真的無法理解,自己花大價錢買的冰箱回家,結果買了一個大屏幕的廣告機!”

實際上,雲米在智能冰箱上植入廣告的背後,是其營收增長遭遇瓶頸,而這種嘗試或許成為了它的救命稻草。

不過,這些廠商和廣告主在達成共識和嘗試新模式的同時,卻忘了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消費者。廣告時間長和無法關閉、或者關閉規則複雜,已經嚴重影響到了消費者的正常體驗。如果他們不思變,從內容資源、互動創新入手,而是繼續透支用戶的廣告“忍耐度”,這些廠商也許將失去人心。

(0)
上一篇 2021-11-11 11:48
下一篇 2021-11-11 11:4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