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回款之名 互金平台的二次詐騙陷阱

監管多重整治之下,互聯網金融風險得到有效控制。而問題平台在風險逐漸暴露、無力兌付后,頻頻出現跑路、失聯等情況,只剩心急的投資人時時追問何時能夠回款,這讓詐騙分子找到了新的“狩獵對象”。10月26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打着互聯網金融平台回款旗號的詐騙行為仍在蔓延,通過短信、郵件等方式吸引用戶后,誘導用戶出資。

平台兌付先付款

“尊敬的愛房籌用戶,感謝您長期對我司的支持。現我司在銀保監會的監督下進行了部分出借用戶的回款,收到通知的用戶還請速來騰訊官方群:8013××××內進行方案選擇。目前資金有限,還未進行兌付的用戶請勿灰心。”10月26日,用戶林傑(化名)向北京商報記者展示了一封來自深圳前海房籌互聯網金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海房籌”)的郵件。

不過,林傑肯定地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其本人從未使用過愛房籌平台,也並未在其他互聯網金融平台進行投資操作,對於郵件中提到的情況並不了解。

順着林傑提供的信息,北京商報記者使用虛假身份信息進入了一個名為“愛房籌官方簽署清退兌付群”的QQ群,群主名為“中國銀保監會”。在北京商報記者進入群聊后,群內還陸續有新增用戶入群,並表示是通過郵箱、電話等方式收到回款通知,按照要求進入群組。

同時,群內管理員還一直以“回款名額有限”“可用資金少”等話術,提示用戶抓緊時間聯繫客服選取回款方案。群公告中則以“經銀保監會調查,目前公司剩餘資金轉移至第三方交易所,在銀保監會指導下開展風險化解方案制定工作,銀保監會指定對接第三方交易所中幣進行債券轉移”等字樣提示用戶。

群內用戶對於回款的真實性議論紛紛之時,一名“客服”私聊北京商報記者要求提供身份證、手機號、本息金額等情況,並稱在“銀保監會”監督下、嚴格通過第三方平台進行回款操作。儘管提供的是虛假信息,但該“客服”還是為北京商報記者“本人”準備了一份兌付金額超過5萬元的申請證明。

據“客服”介紹,按照“銀保監會”要求,愛房籌平台資金用戶在一個名為中幣國際交易所的平台進行兌付。用戶通過自行墊付一定回款基數至中幣國際交易所方可啟動本息兌付方案,周期結束后,墊付金額和應付本息一併退回。

根據“客服”給出的4個兌付方案,用戶可以自行選擇注入總資產的60%、45%、30%、20%至中幣國際交易所作為回款基數,根據所付款項,回款可在當日、3天、7天、10天內到達用戶在中幣國際交易所的賬戶,用戶可自行提現。

以北京商報記者5萬元應還金額為例,若選擇在中幣國際交易所注資60%,即3萬元,當日便可以收到5萬元回款和3萬元注資;若選擇註冊20%,即1萬元,將在10日內陸續回款。

“到了兌付這一環節,騙局基本就已經完整浮出水面了。”零壹研究院院長於百程分析指出,兌付前需要先支付一定費用,顯然不符合常規兌付流程。公開信息顯示,愛房籌在2016年就已經出現兌付問題了,而且即使回款也並不由銀保監會監督。騙子利用了P2P投資者金融知識欠缺且急於拿回投資資金的緊迫心理,從而實施詐騙行為。

一個群內多個“托”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前海房籌是P2P平台愛房籌的主體運營公司,主營房地產眾籌項目。2016年6月,愛房籌出現兌付危機,2017年7月,公司法定代表人陳宏楷便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逮捕。當前,前海房籌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嚴重違法行列。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於2020年3月發布的刑事判決書顯示,愛房籌平台以眾籌形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募集投資款,通過房產的增值及租賃實現獲利,並承諾年化收益10%-18%吸引客戶投資。截至2018年10月,共有213名被害人報案,涉案數額4525.78萬元,造成損失4375.5萬元。陳宏楷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退賠違法所得。

10月25日,就前述兌付方案真實性,北京商報記者多次聯繫前海房籌方面了解具體情況,但未獲得對方回復。而扮演第三方平台角色的中幣國際交易所,北京商報記者未在正規應用商城內找到下載渠道,其運營方也無處查證,只能通過“客服”提供的鏈接進行操作。

而在“愛房籌官方簽署清退兌付群”中,也有用戶留言提示謹慎行事,小心被二次收割。還有部分用戶聲稱已經拿到了前期回款,正在等待最後一期。但當被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時,該用戶僅提供了一張銀行卡到賬截圖,其身份真實性仍有待考證。

更有趣的是,為了防止用戶上當受騙,北京商報記者向群內一名發言較為積極、看似為真實用戶的人員發送私信進行提醒,強調平台真實兌付不會要求用戶再次付款。隨後,北京商報記者立即被“踢”出群聊,所謂與“銀保監會”工作人員對接的小群也被迅速解散。

對此,易觀高級分析師蘇筱芮表示,在電信詐騙的騙局中,為吸引真實用戶,騙子往往會分飾多個角色,增強騙局的可信性,使用戶放鬆警惕,只為詐騙一人。

在蘇筱芮看來,圍繞網貸平台回款產生的騙局,對目標用戶的定位具備一定的精準性,一方面體現出騙子利用投資人回款心切而設定專門話術,將監管機構名稱、銀行賬戶等信息自然融入。另一方面也是由於部分網貸平台在清退階段,或是早已失聯,回款處於無序狀態,使得不法分子趁虛而入。

二次收割

北京商報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除了“愛房籌”外,此類打着互聯網金融平台回款旗號的詐騙行為並不少見。通過收集到的用戶信息,以郵件、短信等形式廣撒網,以“優先回款權”“提前回款”“內策回款”等話術,行電信詐騙之實,對渴望回款的投資人進行二次收割。

針對這一情況,已有地區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組發布了風險提示。9月8日,南寧市金融辦就網貸平台回款不實信息發布風險提示,指出廣西錢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而一些機構或個人以提供該公司回款為名,引誘出借人“加群”,利用出借人急切回款的心理實施詐騙,已將有關線索移送公安機關處置。

南寧市金融辦提醒,清退集資資金需司法機關依法統一清退,出借人務必提高警惕,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切勿輕信能“提前回款”的承諾,更不要向群里任何個人和單位匯款,謹防上當受騙,如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線索,可主動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處理。

蘇筱芮同樣指出,用戶在收到相關提示信息后,要首先關注此類信息的發布者身份,是否具有其為官方人員相關的有效證明;其次認準官方網站、公眾號等公開渠道的公告信息,騙子常常通過微信、QQ群等社交軟件來隱藏行蹤。

“在日常生活中,還要注意保護好個人信息,包括個人身份信息、投資記錄、銀行卡賬戶等敏感信息,在不確定的狀態下不輕易填寫或透露。”蘇筱芮補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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