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人人的時代,一去不復返

新生代的互聯網居民們中,但凡擁有基礎搜索能力的,大抵都使用過迅雷、百度網盤、115之類的下載工具。無論是想找“學習資料”的,還是真想找學習資料的,我們多多少少,都享受過這種來自“互聯網分享精神”的蔭蔽。感謝無數的“中國式英雄”,他們用一串串的神秘代碼,讓大家的衝浪人生變得多姿多彩。

當然,前提是,你已經開了百度網盤會員、迅雷會員,或者115會員。

人們常說,百度網盤是新時代互聯網大環境下,宣揚平等主義的掌旗手。在5G技術日漸普及、千兆光纖上山下鄉的二十一世紀,只有百度網盤依然還在照顧落後地區的小水管:無論你家帶寬是大是小,只要沒看見會員的牌子,那麼對不起,眾生平等5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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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應了那句老話,所有動物生而平等,但往往,有些動物會比其他動物更平等。不只是網盤,所有這類軟件,都會在下載速度上搞人心態。迅雷也會告訴你,前一秒還是0KB的死鏈,在你榮升白金會員之後,突然就加速了1000%,彷彿真的開了白金之星的替身能力一樣。表面糊弄人也就算了,他們甚至連基本的數學錯誤都不想掩飾了:0乘百分之幾,不還是0呢?

相比之下,Steam和各類流媒體平台,就顯得十分“客氣”。尤其是Steam,但凡用過的,都說好。只要供應商不掉鏈子,Steam的國內下載結點,日常都能吃滿帶寬。幾百兆的峰值傳輸,在幾分鐘之內,就能搞定上百G的硬盤殺手。下載速度之快,甚至讓預購和提前預載,變成了一樁過時的笑話。因為帶寬夠給力的話,解壓提前預載的壓縮包,甚至還不如現成下遊戲來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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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Steam的下載體驗遠超平民迅雷,肯定是有他的道理的。因為你給迅雷充會員的錢,其實在夏促、秋促、各種促的時候,不知不覺就已經被大風刮進了V社和G胖的錢包里。換言之,我們每次喜加一之後,其實不止購買了電子遊戲的“使用權”,也順帶為Steam的下載和社區服務買了單。只不過,這些賬單是以抽成的形式存在的,明面上大家都不提。

所以,還是不要再噴V社員工天天只會度假了,人可能是懶了點,但他們的確是有維護成本的。大風刮來的錢,至少還有些變成了水汽,循環到了玩家們的頭上。這是一種基於產品、服務跟用戶的三核分銷模式,無疑比迅雷和百度網盤一類,純粹壓榨下載服務的獨輪車要來得穩定和健康得多。至少,花錢買Steam的下載速度,是潤物細無聲,而不是久旱逢甘霖,我是非常樂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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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百度網盤這種,單純以存儲跟下載為主要業務的軟件,搞限流,其實也沒有大毛病,畢竟大家都要吃飯。真正吃相難看的,是那些主業搞得風生水起,副業卻還想在下載上卡一筆的寡頭。比如某公司的藍鑽貴族,硬是卡玩家的客戶端下載速度,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難道真就不怕玩家貨比三家,去別人的遊戲里消費嗎?

大概是真的不怕,要是怕的話,那也叫不得寡頭了。這一點,隔壁的迅雷也是一樣,而且這位更是重量級選手。作為一個下載軟件,迅雷在千禧年初,互聯網共享精神一息尚存之際,干翻了快車、QQ旋風、電驢、比特彗星、暴風影音、PPlive等等一眾“對手”。 某種程度上,你甚至可以說,迅雷的發展,其實就是中國互聯網環境變遷的縮影:從一個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虛假烏托邦,進入到二次收費橫行、大版權兼并的巨賈時代和審查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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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平等的偽烏托邦,在互聯網誕生后的一段時間裡,確實存在過。甚至,一些跟我年齡相仿的80、90后,可能還親身經歷過那個淳樸而蠻荒的石器時代。如果,需要有一個喚醒這段共同記憶的關鍵詞,那麼,“種子”一定會是最好的選擇。彼時,BBS論壇還方興未艾,像“留圖不留種,菊花萬人捅”這樣的順口溜,往往會伴隨着老司機的車轍,在簡陋的樓層隔板間此起彼伏。留圖,這個大家一般都懂,但種子這東西,可能就有點抽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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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他在抖機靈,但以前的網民,回答問題可是很認真的

使用過種子的人,應該都不會否認,這是一種寄託着特殊情感記憶的東西。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每一個種子,都像是一扇新世界的大門。它可不只是簡單地在互聯上撒豆成“兵”,除了那些喜聞樂見的騎兵或者步兵之外,種子的背後,其實可以是任何數據形式的東西。就比如:4K高清《葫蘆娃》、畫質修復版《邋遢大王》等等,老少咸宜、膾炙人口的優秀動畫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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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過來人的廣大青年,應該都忘不了,那個通宵掛着200KB小水管的夜晚,以及第三天晚上,偷偷解開10G壓縮包的悸動心情。當然,最忘不了的,肯定是聽到《葫蘆娃》主題曲時,那一瞬的亢奮與激動,簡直恨不得衝進網線里,與做種的王八蛋同歸於盡。是的,既然有種子,那肯定就有做種子的人。理論上來說,你不止能通過網線,找到做種的人,甚至連誰正在通過種子下文件,大家的IP地址也都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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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時代的種子,更多是指大家都能訪問的下載鏈接,或者是激活下載鏈接的文件。一般來說,種子文件的格式都以torrent結尾,大小從幾十KB到幾百KB不等。如果沒有文件的話,那麼種子的形式,也可以是magnet或者ed2k打頭的一長串字符,也就是大家常說的神秘代碼,又或者是磁力鏈接。它就像是一張車票,想上哪輛車,就必須得有這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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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沒有無源的水,也沒有永不停歇的車,只要是車,就需要加油。當我們在下載一個東西的時候,在網線的另一頭,肯定會有另一個東西,在向外輸出數據信息。在帶寬速度日漸瘋漲的現在,這個向外輸出數據的主體,一般都是各種服務器的節點,比如Steam,就是其中的典型。你可以把存放各種數據的服務器,想象成一個可以多人同時使用的、無限傳輸的U盤。當用戶在上面下載東西的時候,其實就相當於是從這塊U盤上拷貝東西,速度上限基本等同於自家帶寬上限。Steam的下載服務之所以非常好,也跟它在國內架設了不少物理服務器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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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20多年以前,別說服務器能不能承受大量的用戶數據吞吐,就連商用帶寬的上限也只有近百兆,根本不可能實現現在這種幾組服務器普照所有用戶的下載模式。但凡是使用服務器節點的,例如網絡螞蟻和網際快車等第一代下載工具,在上了一定規模之後,都會遇到下載人數過多,導致怠速或者根本沒有速度的情況。因為下載文件的源頭,能提供的數據吞吐非常有限。當時,很多人會掛着網絡螞蟻,幾KB幾KB地從外網上搬運各種數字舶來品,或者是價格昂貴的版權數據。其速度之緩慢,從軟件的名字上也可見一斑。然而,雖然它的下載體驗很原始,但彼時的網絡螞蟻卻是首個實現分區下載和斷點續傳的軟件,也是第一個通過流量廣告進行盈利的下載軟件。在商業模式上,它領先了後輩們10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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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都是2000年前的事了。那時,種子的時代還未到來。互聯網真正進入大共享時代,還要看之後幾年,濤濤而來又滾滾而去的P2P大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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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是一種從用戶到用戶,而非從平台到用戶的溝通框架。在金融領域,P2P就是個體對個體的小額信貸;在互聯網上,P2P則指用戶之間,互相為彼此提供數據的傳輸網絡。P2P下載的運作模式,就好像大家每天都要走同樣的路線上班,於是就集資湊了一輛大巴車一樣。每個人在坐車的同時,也需要為這輛車出一定的油錢、保養費。用戶通過種子下完資源之後,通常需要保留一定時間的“車票”,用以償還一部分的養車費用。

和依靠服務器進行內容分發的CDN網絡相比,早期的P2P網絡,優勢十分明顯:當大家的帶寬都比較有限時,只要上傳數據的人越多,那麼下載的速度也會明顯變快。實際達到的傳輸效率,會比所有人都擠在一組服務器上大堵車,要好太多。但是,P2P運作模式也存在致命的弊病。因為乘客反哺車費的這一流程,理論上是非強制性的,你完全可以下完東西之後,就把上傳功能關掉,拍拍屁股走人。也就是說,如果偷奸耍滑,想白嫖坐車的人越多,甚至開始超過認真養車的乘客數量,那麼大家拼着坐的大巴車,就會日漸失修,直至最後完全拋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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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早期的資源交流論壇里,有着一條大家都心照不宣的潛規則——做種三天。把自己下載完畢的資源,再上傳回大家共享的下載網絡里,這是俗稱的做種。當你使用P2P網絡下載文件時,這個文件的每一片字符,都可能來自全國乃至全世界不同的個人電腦。度過了人人為我的階段之後,吃完“百家飯”的下載用戶,也會無償上傳自己的數據,讓這顆蘊含著分享精神的種子,在更多人的電腦上生根發芽。這種完全出於自覺的義務履行,則是傳說中的至高境界——我為人人。我為人人,也是互聯網分享精神最明顯的早期寫照。

另一些論壇,或者是個人下載者,並不會規定做種的時間,而是以做種的質量取而代之。在老牌P2P下載軟件比特彗星的界面上,會很顯著地標識出分享率這一數據。分享率越高,說明用戶的上傳數據愈多。如果達到1,則意味着自己在下載了一份數據的同時,也分享出去了一人份的數據量,即維護了整個共享網絡的“收支平衡”。甚至會有不少有責任心的人,選擇用自己的個人電腦,義務幫助他人做種,10倍甚至100倍的完成的分享率,以福澤更多後來的下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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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好人永遠都嫌太少。隨着全球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普及,很快就出現了大量的“絕種型”P2P用戶。他們並沒有做種的習慣,有的人嫌棄上傳會佔用自己的帶寬,另一些則直接連做種的意識都沒有。這些用戶只有人人為我,至於後半句話,全然忘得一乾二淨。海量的外部吸血,導致大部分共享網絡開始入不敷出。這時候,一個人類社會亘古不變的有趣現象出現了——當“我為人人”成為一個無底洞的時候,“人人為我”就會成為唯一的主流。如果成倍的上傳分享,卻只能換來平庸甚至緩慢的下載速度,那麼又會有多少人,會去延續這套明顯損己不利人的循環呢?

這種短暫而脆弱的共享狀態,很快就被不可抗的外力所擊破。這股外力中,除了大量湧入的懵懂網民之外,最強勢的一支,莫過於迅雷所代表的商業壟斷派。在P2P下載模式誕生之初,如何將純粹的用戶間傳輸行為,包裝成一種可以變現的商業模式,就是技術運營人員的心頭大患。那個年代也不存在眾籌,軟件的進一步運營和推廣,基本只能依靠金主的風險投資。然而P2P的共享形式,讓很多金主看不到盈利的希望,而且P2P平台空有一身流量,卻完全不對用戶的上傳行為做出限制,這也導致它無法延續網絡螞蟻的老路。舉個最淺顯的例子,澳門賭場在線發牌的美女荷官,就是一種完全脫離了P2P平台限制的廣告效應。換言之,別人根本就不需要在平台上打廣告,他們只要自己把廣告塞進自己上傳內容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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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這時,迅雷作為一個商業模式上的巨人,邁出了令人心驚膽戰的沉重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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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下載之父、P2P下載浪潮的領軍者之一——Bram Cohen,這位曾替Steam鋪設過下載功能的天才程序員,也曾為P2P的商業模式犯過愁。第一代BitTorrent在2002年問世之前,Bram甚至需要長期通過信用卡套付的不當手段,才能維持自己的家庭生活。而且,即便在BitTorrent正式發布之後,Bram也表示自己的軟件將完全開源,在標明來源的情況下,所有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如果不是一份來自電子前線基金會的援助助資,BitTorrent很有可能會胎死腹中。果真如此的話,那麼接下來的一系列奇迹就不會發生了。

BitTorrent上線短短一年之間,就達到了千萬級別的下載量。要知道,在2004年,中國網民規模甚至還不到一億。2代因特網的主幹基礎構造主管Steven C. Corbato曾經表示,在2003年10月份時,BitTorrent的吞吐流量,超過了整個2代因特網總體流量的10%。僅僅一個軟件,就吃掉了整個互聯網流量資源的十分之一,如果放到現在,作為軟件開發者的Bram Cohen,可能早已成為了全球首富,甚至都可能當上了某個國家的總統。然而事實上,他並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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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tTorrent的締造者,然而已跟BTT毫無瓜葛

一來,Bram罹患自閉症,是個典型的“孤獨天才”,他開發BitTorrent的初衷,純粹是為了挑戰自己。他想做出“一些人們會實際用到的、有用的並且有趣的項目”。二來,P2P熱度高企導致的盜版肆虐現像,完全出乎了Bram的預料。因為在BitTorrent的底層設計里,上傳跟下載用戶的IP地址都一覽無餘,追查這些非法傳播版權保護內容的始作俑者,簡直猶如探囊取物。即便如此,卻仍然有着大量的第三方Torrent站點,僅僅作為種子的整合者,而非發布者或者是做種者,在藉助P2P平台的流量進行非法牟利。脫離學習分享的範疇之外,通過上傳內容進行牟利,這明顯觸犯了版權法的底線。這也讓Bram意識到了,一個健康商業模式的存在是絕對有必要的。

戲劇性的是,BitTorrent跟Bram的後續發展軌跡,產生了一系列的奇妙蝴蝶效應,甚至某種程度上塑造了當今的互聯網格局。在P2P分享的狂潮面前,高度依賴版權營收的電影工業首當其衝,幾乎就是從BitTorrent問世的那一刻開始,“等兩天就有免費資源”,幾乎成為了所有互聯網居民的共識。彼時的美國電影協會主管Tom Temple曾在電話訪談中表示,協會將主動嚴厲地,清理已經泛濫成災的各種盜版BT網站。歐美國家對於版權的法律訴訟一貫從重發落,Bram也因此度過了一段劍拔弩張的生活。Bram的妻子說過,身為BitTorrent的創造者,Bram卻從來沒有下過任何的盜版資源。因為大家都清楚,如果Bram真的這麼做了,那麼第二天,FBI就會直接敲響他們家的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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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FBI是個老梗,但在漂亮國還是有威懾力的

2005年,Bram與雅虎企劃部的投資人合作,在舊金山創辦了BitTorrent公司。擁有對話權之後,Bram開始以公司CEO的身份,主動跟美國電影協會接觸。奇迹的是,Bram居然成功說服了時任協會主席的Daniel Glickman,並且讓他相信,網絡分髮帶來的巨大流量潛力,才是影視行業的未來。雖然網飛和迪士尼的大行其道,已經在今天徹底證實了Bram的觀點,但無奈這個概念對於當時的技術條件而言太過超前。即便向華納老大哥直接爭取到了200部影片的授權,BitTorrent也無法從用戶付費跟廣告投放上獲取足夠的收入,連運營成本都填不滿,就更不要提獲利了。

2007年,上線僅一年之後,BitTorrent的在線影片商店旋即破產,公司裁員,最後僅剩30人。開發線上商店期間,BitTorrent將自己的業務跟視頻播放高度綁定,也因此,P2P軟件“邊下邊播”的功能開始初具雛形。完全通過線上進行數字分發的模式,更是進一步推動了流媒體平台和遊戲平台的出現。2004年,BitTorrent初露鋒芒,第二年,支持個人上傳的視頻平台YouTube問世;2007年,BitTorrent折戟沉沙,同年,老牌實體租賃網站NetFlix開始向線上分發全面轉型。要說這些都只是巧合,那也未免太篤定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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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直到今天,邊下邊播依然還是某些網站或者軟件的“吹點”

說了這麼多有的沒的,關於BitTorrent的內容,你可能會問,那麼迅雷到底邁出了怎樣的步伐?很簡單,它跟NetFlix和YouTube一樣,走了BitTorrent的路,卻沒有趟過它的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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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流媒體平台的崛起,預示着互聯網大版權時代的到來,那麼迅雷這樣的下載軟件,則意味二次付費的頂點。首先,迅雷的發家史毫不光彩。拋開顯而易見的嚴重商業化痕迹,就連迅雷本身最引以為傲的下載速度,也建立在不正當的灰色手段之上。要知道,迅雷在誕生之初,也只是一個基於P2P技術的下載軟件。就像之前提到的那樣,P2P下載速度的提升,是以更多的上傳速度為代價的。想要獲得越高的下載速度,就需要收集更多的上傳用戶,這使得迅雷不得不在全網收集並盜取其他同類型的下載渠道。

然而,向圈外吸血之後,迅雷卻並不會將用戶的資源回傳到公共網絡上,而是在自己的下載通道中進行內循環。顯而易見地,向外上傳無疑會降低整體的用戶下載速度。也正因為單方面抓取用戶上傳數據的特點,迅雷並不會像其他的BT軟件一樣,直接把上傳種子的用戶IP展示出來,而是僅僅顯示種子資源的連接數量。這種對公共下載資源的強取豪奪,很難說和眾多的盜版BT網站有什麼本質區別。除此之外,早期的迅雷還會在後台運行上傳程序,無視用戶意見直接調取數據,相當於是強制P2P用戶進行上傳迴流。這樣就能保證其他共享資源死光之後,自己的下載內生循環依然能夠正常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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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BT軟件,很難從迅雷客戶端手裡,拿回任何數據

這種被迅雷自稱為P2SP的特別下載模式,在2006年6月引發了國內各大下載站的聯合抵制,因其盜鏈行為已經嚴重損害到了互聯網的公共下載環境。然而,這場聲勢浩大的抵制風波,最後卻以“實現合作共贏、打造和諧產業鏈”的結果收場。之後,迅雷一直發展至今,成為了今天我們所熟知的樣子——有了白金會員,你就會比其他“我為人人”的人更平等。當然,限速吸血的事情,應該是已經洗手不幹了。畢竟全球的P2P環境已經大不如前,帶寬傳輸的成倍增長,以服務器為中心的傳輸框架已經成熟。如今迅雷那緩慢的下載速度,也許並不是什麼限速的後果,而是背後做種的人,確實都已經絕種了。我們充會員的錢,本來也加速不了不存在的上傳速度,而只是用來換了一把網盤的鑰匙。

很明顯,所謂的P2S,應該就是由服務器向用戶收集資源的過程。比如我下到了一部分的學習資料,那麼迅雷就會將這部分的學習資料拷貝到網盤的服務器上。很討巧的一點是,通用化的數據是不存在獨特性的。此時,如果別人也需要下載,或者上傳這份學習資料,那麼這位同學跟我使用的學習資料,其實在物理上根本就是同一份。它不需要再像過去那樣,在不同的電腦上做一份種子,而是只要有那一份,那麼所有人就都可以獲得這份學習資料的使用權。也許你會覺得,這難道不是更方便,更好了嘛?那麼請問,不要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這句話的道理在哪兒?下載工具的全面網盤化,會導致一個非常明顯的問題。那就是,一旦遭遇例行審核或者各種形式的舉報,只要在服務器上的“違規”文件一經刪除,那麼所有人的“存貨”都會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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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裡,其實二次付費跟大版權就已經完美地扣合在了一起。這兩者的交界點,其實就是受眾最為廣大的盜版資源。比如迅雷,除了可以向用戶收費之外,一旦將所有下載資源全面壟斷的之後,它也可以輕易地向版權方收取費用。如果版權方不希望自己的電影盜版橫行,那麼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向迅雷等把控了下載喉舌的軟件,提供一筆“資源篩選費用”,或者是頗費些心思,跟所有可能的盜版形式都幹上一架。最後的結果,當然都是“應版權方要求,該資源無法下載”。但實際的操作難度,哪個更高,圈外人就無從知曉了。如果確有此事,那麼這種反盜版的模式,其實跟遊戲行業的D加密有些相似,廠商的錢該花也要花,但盜版該出也還是會出。圖什麼呢?

然而,絕對的私有制,必然導致版權意識的極大泛濫。盜版雖然不是什麼光彩的事,但對於自發共享的趕盡殺絕,也是一種對於互助精神的無情踐踏。如果快銷娛樂數據的盜版,只是不入流的嬉皮行為,那麼互聯網上的P2P上傳者們,對於知識收費和學術財閥的抵制,則能從另一個更高的角度,來反映數據管理集束化的問題。在互聯網誕生之初,很多人都曾對這片還未被資本與政治所浸染的處女地充滿了希望。曾經在Bram最困難時,資助並接生了BitTorrent的電子前線基金會,就是一個成立於1990年,致力於推進互聯網技術革新和互聯網人權進步的非營利性組織。而這一組織的三位奠基者之一,John Barlow,就曾發表過一份著名的《網絡獨立宣言》。John Barlow在他的宣言中,向所有現實世界的工業國家,宣誓了互聯網的自治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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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在今天看來,當年曾一手締造互聯網的自由主義精英們,似乎嚴重高估了人類對於理性和夢想的堅持,但這並不妨礙互聯網精神的存在,在某個角落的舊電腦里,依然有一個人,會默默為他人做種。我們也會永遠記得,那個真的從麻省理工校園網,“偷”走了上萬篇“學習資料”的26歲黑客。他因為非法入侵計算機、與企圖公開發布受保護的學術資料等13項罪名,被美國政府判處了50年的監禁,與高達100萬美元的罰款。最後,這位年輕的黑客以自縊的方式,結束了自己的生命。這位黑客的名字,叫Aaron Swartz,直到最後一刻,他也從未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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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你會覺得,拿互聯網自由精神來比擬簡單的盜版和P2P下載行為,未免有些過於小題大做,甚至有些刻奇。但就像《數字化生存》里的那句名言一樣,預測一個未來的最好方式,就是親手將它創造出來。如果我們在未來的下載速度,確實低到了塵土裡,那一定是因為,我們確實也不曾對現有的上傳速度,有過太多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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