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互聯網平台間的“斷頭路”,該打通了

互聯網真正“互聯暢通”起來,信息就能更充分地流動,創新活力也會更充足,資源利用因此更高效。據媒體報道,近日,工信部召開“屏蔽網址鏈接問題行政指導會”,提出了有關即時通信軟件的合規標準,要求9月17日前各平台必須按標準解除屏蔽網址鏈接,否則將依法採取處置措施。消息一出,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評論]互聯網平台間的“斷頭路”,該打通了

要求多平台解除屏蔽,很有針對性:“開放”本是互聯網精神的重要內核,可這些年來,國內幾大頭部互聯網平台之間卻是你封殺我、我屏蔽你,壁壘林立、互不相通。由此而來的景象是,“一網互聯”被平台間互設的關卡阻斷,信息的跨平台流動難度增加;大平台會培育自己的小生態圈,卻沒法聚合成高度互通的大生態系統。這就離“互聯”二字有些遠了。

平台間相互屏蔽,跟競爭有關,但並非正常競爭的結果。企業之間有競爭很正常,但不能為了自身利益製造網絡生態的割裂,更不能將企業利益之爭凌駕於用戶權益之上。在商業競爭的土壤上長出“相互屏蔽”之果,是市場競爭方式的跑偏,也會將代價轉嫁給普通用戶——當用戶想把一個平台的正常網絡鏈接分享給另一個平台,只能是通過複製粘貼一堆亂碼或一串口令,還得打開新的App,而無法一鍵分享,勢必損害民眾用網的便利度,降低網民分享的積極性。

除了用戶不便,這種相互屏蔽、彼此割裂的狀態,對中小企業也不是好事。很多中小企業想跨平台運營推廣,突破平台流量瓶頸、打破獲客困境,但由於平台間的屏蔽,獲取多元化流量的路子就被堵住。對社會來說,互聯網的價值就在於更充分地消除信息差,而相互屏蔽卻製造了更多信息流動的阻礙,進而大大降低了資源整體配置效率。

在此背景下,消除互聯網平台惡性競爭產生的壁壘,無疑是大勢所趨。但依靠平台自覺打破“各自為營”的局面並不現實。因為,以開放共享促進信息的低門檻流動,符合整個行業的長遠利益,但不一定符合作為細小單元的具體互聯網企業利益。在此情況下,“企業利益”就會成為平台開放互通的阻力。

公共治理層面立足於社會公共利益、行業長遠利益,對製造行業內耗的現象進行治理,因此成了必然。這次工信部要求幾大互聯網平台限期內解除屏蔽,就是要用規範性治理將跑偏的競爭方式拉回正常軌道上,讓互聯網競爭朝着增加用戶便利度、促活中小企業的方向推進。有了信息更充分的流動,創新活力就會更充足,資源利用會因此更高效,互聯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基礎也能得以夯實。

這也提醒各個互聯網平台,互聯網應當以用戶本位為圓心,協力畫出更大的“同心圓”,而不是圈地為牢,人為設置壁壘,增加用戶的不便。尤其是,當前一些平台已經從單體企業進化成了各自領域的網絡基礎設施,更需努力營造開放包容、公平競爭的網絡生態環境,而不能在以屏蔽為手段的排他性競爭中,製造反公地悲劇,甚至阻礙整體行業發展。

為此,工信部此番出手治理平台間相互屏蔽的現象,也是互聯網系統性治理中的一環。與互聯網反壟斷、加強數據安全管理一樣,這本質上是用監管歸位對原本無序的局面進行有序化治理,清除那些影響互聯網行業走得更遠的問題,促進行業更健康長遠發展,也與國家的互聯網產業布局契合。

當然,也有人擔心,平台間解除屏蔽后,會有更多騷擾、詐騙信息趁機湧入我們的網絡私域空間。這不能否定解除屏蔽的合理性,但有這樣的顧慮也正常。這需要進一步理順規則、明確權責,加強對騷擾詐騙類信息的技術化精準攔截,對垃圾信息帶來的糾紛清晰定責,讓用戶免受垃圾信息騷擾。可以預見,解除屏蔽會增加相關平台管理難度,但各平台也該加強規則完善和安全管理能力。

不管怎麼說,互聯網應該“互聯”而不是“互斷”,應該“拆牆”而不是“築牆”。互聯網平台間的“斷頭路”,是時候打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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