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減”改革深入推進劍指校外培訓材料亂象

對於中小學校外培訓的規範,近日再度有新規落地。繼教育部與發改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后,教育部又印發《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以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全面加強校外培訓監管,強化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

“雙減”改革深入推進劍指校外培訓材料亂象

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執行院長、教育學部教授,教育部基礎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張志勇指出,《辦法》的及時出台,對於深入推進“雙減”改革,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提高校外培訓服務水平,嚴格管理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有效防範意識形態風險,減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確保培訓材料的思想性、科學性、適宜性,保障校外培訓育人質量具有重要意義,必將發揮重要作用。

內容越界難度超標

一個針對收費,一個針對教材,《通知》與《辦法》的出台,讓培訓機構的過度逐利與背離立德樹人方向的行為被套上了“緊箍”。

《通知》規定,校外培訓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和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於非營利性機構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政府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並按程序納入地方定價目錄。各地制定的浮動幅度,上浮不得超過10%,下浮可不設限。培訓機構在政府制定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辦法》則在確保培訓材料的思想性、科學性、適宜性,有效減輕中小學生課外培訓負擔上狠下功夫。“長期以來,校外培訓材料的編寫缺乏基本規範,導致校外培訓機構的培訓材料編寫、使用處於無規定、無標準、無管理狀態。”張志勇說。

華東師範大學教授崔允漷也直言不諱地指出,當前培訓材料存在着諸多亂象,嚴重影響到“時代新人”的培育。校外培訓本應作為為國育才、為黨育人的“補充”力量,但當下的培訓材料亂象叢生。如內容越界、難度超標、實施超前,忽視國家課程標準,應試教育傾向嚴重,部分材料還存在意識形態問題等,危及了學校教育制度的正常運行,有悖於黨和國家對人才培養的新要求。

“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的教學活動,是當前治理校外培訓機構的一項重要內容。而校外培訓機構的教學活動規範與否,既直接體現在日常教學活動中,也突出反映在校外培訓材料上,因此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至關重要。”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汪明說。

把好方向關科學關

近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出台的“雙減”政策,“本質上是讓教育回歸理性、遵從規律,重塑教育應有的生態,真正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孩子健康成長、生動活潑發展”,江蘇省教育科學研究所原所長成尚榮說。

“立德樹人”,也是《辦法》的核心內容所在。《辦法》明確指出,培訓材料是“面向中小學生的學習材料”,其育人的載體性與本體價值不能有任何懷疑。《辦法》明確提出,“確保培訓材料的思想性、科學性、適宜性”,確保育人方向的端正。“唯此,校內的教材與校外的培訓材料才能形成良性的育人閉環,保證育人價值的一致性,讓校外培訓材料也走在育人之正道上。”成尚榮說。

汪明也指出,管好校外培訓材料,關鍵是要把好立德樹人的“方向關”、尊重規律的“科學關”、規範運行的“監督關”,並將管理工作貫穿於校外培訓材料的編寫、審核、選用、備案等各環節,確保校外培訓的規範運作。

“作為學校教育的補充,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同樣承擔著為黨和國家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的任務。校外培訓材料要與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要求相一致,這是關乎校外培訓政治方向和價值導向的大事,也是當前校外培訓材料管理的一項重要任務。”汪明補充道。

同時,要把好尊重規律的“科學關”。在汪明看來,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是否科學,既要透過日常教學活動加以分析,也要通過校外培訓材料進行研判。在研判校外培訓材料的科學性時,除了分析學科知識內容是否科學準確之外,是否尊重中小學教育教學規律,是否充分考慮學生身心發展特點,也是重要的衡量維度。《辦法》就此提出了明確要求,內容科學準確,容量、難度適宜,與國家課程相關的內容應符合相應課程標準要求,不得超標超前;符合學生成長規律,滿足多層次、多樣化學習需求,有利於激發學習興趣,鼓勵探究創新。

確保校外培訓材料的科學性,編寫和研發人員是關鍵。編寫和研發人員既要有學科知識背景,還要有一定的教育教學經歷,熟悉中小學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只有這樣,校外培訓材料的科學性才能更有保障。為此,《辦法》專門對培訓材料編寫研發人員提出了明確要求。

此外,要把好規範運行的“監督關”。汪明指出,加強校外培訓材料管理,強化檢查監督是一個重要環節。校外培訓材料是否合乎規範要求,作為校外培訓主體,校外培訓機構有責任加強自我監督,並向社會和培訓對象公開作出書面承諾,所使用培訓材料符合《辦法》的相關要求。

全鏈條長周期管理

“《辦法》的出台使得校外培訓材料的管理變得有據可依,為有效減輕中小學生課外培訓負擔提供了重要的突破口。”崔允漷說。

成尚榮指出,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治理、整頓是一個系統工程,加強對培訓材料的管理是其中一個不可或缺的關鍵環節。《辦法》的出台,就是讓材料管理有了政策依據、制度保證和科學引導,並有了具體可行的操作辦法。

《辦法》的出台,也對各級教育部門和相關行業提出了新的要求。汪明認為,對於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部門而言,加強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責任重大。校外培訓材料量大面廣,政治性和專業性都很強,對管理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在管理過程中,既要重視學科類培訓材料管理,又要抓好非學科類培訓材料管理;既要重視編寫、審核、選用、備案等全流程管理,又要抓好總體目標的落實;既要重視行政主導,又要抓好專業隊伍組建和人員培訓,確保《辦法》的實施更加全面、精準和專業,這是加強校外培訓材料管理的現實要求,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準則。

成尚榮建議,要實行全覆蓋管理,實現學科與非學科、線上線下培訓材料管理全面性,不能有缺項;實行全鏈條管理,突出全流程把控、檢視,不能有薄弱環節;實行長周期管理,針對培訓材料的特殊性,管理有始有終,堅持下去必有成效。

崔允漷則提出,推動“第三方”專業力量參與。校外培訓材料是培訓機構的“課程綱要”,是育人的專業文本。各級政府應探索建立專家支撐機制,推動相關專業力量積极參与培訓材料管理、研究工作。還應搭建智能化的社會監督平台,即“第三方”智能信息平台,收集社會、學校、學生及家長各方的建議,接受社會公眾的舉報與監督,提供反饋路徑,確保培訓材料的管理工作合規、有序且長效。

張志勇認為,各類培訓機構要提高培訓材料管理的自覺性、政治性、教育性與科學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減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家庭經濟負擔,構建良好教育生態出發,全面加強對培訓材料的管理,將管理重心下移,從細微處切入,實施全覆蓋、全鏈條綜合治理。

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上海市培訓協會副會長王欣則表示,上海市培訓協會將積極貫徹落實《辦法》的各項要求,將培訓材料管理工作作為推動行業自律的重要抓手,幫助校外培訓機構把《辦法》的精神變成提質增效的行動指南,協助教育行政部門推動培訓材料管理工作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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