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欽親屬:將開始對蔚來事故車輛進行鑒定和數據提取

日前,31歲的年輕企業家林文欽駕駛蔚來(NIO.US)ES8在高速路上行駛,啟用自動駕駛功能(NOP領航狀態)發生交通事故,引發媒體關注。8月16日下午,林文欽親屬林偉偉告訴紅星資本局,目前正在和蔚來汽車工作人員、警方、第三方鑒定機構一起對事故車輛進行鑒定和數據提取工作,具體結束時間還不確定。

林文欽車禍現場,圖片由治喪小組成員鄭先生提供
林文欽車禍現場,圖片由治喪小組成員鄭先生提供

“現在他們(第三方鑒定機構)正在研究一輛完好無缺的蔚來ES8,但還沒有對故障車輛鑒定。”林偉偉稱,這輛同款車是蔚來汽車工作人員開過來的。紅星資本局記者向蔚來汽車公關人員核實,但截至發稿沒有得到具體回應。

根據工信部最新發布的《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的意見》(工信部通裝〔2021〕103號)規定,企業生產具有自動駕駛功能的汽車產品的,應當確保汽車產品至少滿足以下要求,其中包括:

應具有事件數據記錄系統和自動駕駛數據記錄系統,滿足相關功能、性能和安全性要求,用於事故重建、責任判定及原因分析等。其中,自動駕駛數據記錄系統記錄的數據應包括車輛及系統基本信息、車輛狀態及動態信息、自動駕駛系統運行信息、行車環境信息、駕乘人員操作及狀態信息、故障信息等。

林文欽案代理律師、北京權佑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林麗鴻認為,在本案中,蔚來汽車公司有義務提供上述信息給執法機關以還原事故真相,便於執法機關客觀進行本次事故的責任判定。“倘若蔚來汽車公司推諉、篡改、刪減或者隱匿、拒絕提供信息,作為信息保管方,此時,應對蔚來公司作出不利的責任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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