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騰訊已悄然“握手” 下一個開放的會是支付嗎?

對立多年後,阿里騰訊或將“握手”。7月14日,有媒體報道,阿里和騰訊考慮相互開放生態系統,雙方在分別制定放鬆限制的計劃。阿里的初步舉措可能包括將騰訊的微信支付引入淘寶和天貓;騰訊可能將允許阿里在微信分享鏈接,或者允許微信用戶通過小程序使用阿里的一些服務。

對於上述消息,阿里和騰訊均表示暫不回應。

監管層面要求巨頭加大開放力度。4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阿里開出182億元的反壟斷罰單后,同步對其作出行政指導書,明確要求阿里依法加大平台內數據和支付、應用等資源端口開放力度。

阿里和騰訊真的會相互開放生態系統嗎?巨頭們如何做到相互兼容而不失風險防範?未來平台之間相互開放會成為常態嗎?

已經悄然“握手”

阿里和騰訊“互封”始於2013年,主要表現在支付方式和內容渠道分享方面。阿里的淘寶和天貓支付系統中,沒有微信支付功能,用戶通過微信小程序等渠道進行購物,也無法使用支付寶;同樣,通過淘寶、天貓分享購物鏈接到微信,是以淘口令的形式出現,不能直接跳轉鏈接,用戶需要複製到App才可打開。

風起於青萍之末,騰訊和阿里近來已互相“示好”。

2021年3月,阿里副總裁、淘寶C2M事業部總經理汪海證實,淘寶特價版已經向微信提交了小程序申請,期待與騰訊的合作。4月,阿里巴巴旗下閑置交易平台閑魚緊隨其後提交申請,但截至目前,二者的小程序均尚未上線。

阿里相關人士告訴《財經》E法,目前兩個小程序均在等待騰訊方面的批複,“早就提交了申請流程”。騰訊相關知情人士表示,淘寶特價小程序審核被駁回主要是小程序不合規,具體原因已經與對方溝通,“並不存在不審核或者故意駁回的情況”。

外界注意到,2021年4月16日,阿里旗下的社區團購業務“盒馬集市”正式入駐微信小程序。通過微信搜索“盒馬集市”,可看到“盒馬集市”和“盒馬集市團長端”兩個小程序,分別提供給用戶和社區團長使用,現在顯示已經有超過10萬人使用“盒馬集市”小程序。

《財經》E法從阿里和騰訊多位內部人士處了解到,目前並未收到官方發布的雙方互相開放生態的消息,但其實開放已經在悄然進行中。

阿里騰訊已悄然“握手” 下一個開放的會是支付嗎?

截至目前,阿里系的1688、菜鳥裹裹、淘票票電影、優酷視頻、高德打車、餓了么外賣、飛豬、哈啰出行等產品均已在微信開通小程序,可通過微信直接使用該功能,付款方式為微信支付。

阿里騰訊已悄然“握手” 下一個開放的會是支付嗎?

而在支付寶上可搜索到騰訊視頻會員、QQ會員、QQ音樂會員等的生活號,僅以提供充值服務為主,暫無其他功能。《財經》E法體驗發現,騰訊視頻會員和QQ會員提供基於支付寶付款方式的會員充值和兌換服務,QQ音樂會員的服務號暫不支持IOS用戶購買。

從目前雙方的開放趨勢上說,騰訊的開放力度顯然更大。

也有業內專家認為,如果兩大巨頭全面開放,從另外一個層面而言,或許並不符合《反壟斷法》的初衷。從現狀看,得益於微信小程序,很多中小微商家以及拼多多、京東等,在淘寶、天貓之外逐漸成長為另外一個生機勃勃的電商系統。如果淘寶、天貓的小程序也能進駐微信,直接受到衝擊的會是拼多多和京東等電商平台,但也包括更多中小微商家。

因此,雙方在產品層面的相互開放應該仍會謹慎推進。

為何要開放生態?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浙江理工大學法政學院院長王健告訴《財經》E法,此次傳言阿里巴巴和騰訊相互開放生態系統,部分實現互操作,可以說是一項配合國家反壟斷政策的舉措,實際上也是互聯網企業規範健康有序發展的必然要求。

他指出,中國對於互聯網平台企業的互聯互通和互操作在實踐中有較高呼聲,立法和執法也有所動作。《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第21條規定的救濟措施中有“承諾兼容或者不降低互操作水平等行為性條件”的規定。

王健介紹,在數字經濟時代,互聯網平台企業之間的互聯互通和互操作已經成為全球趨勢性。歐美國家正在通過執法和立法試圖將互操作作為互聯網平台企業的一項義務或補救措施。其中,歐盟《數字市場法》草案對於守門人企業規定了數據披露和共享方面的義務及數據互操作要求。美國2021年6月公布的《美國選擇與創新在線法案》原則上禁止主導平台阻礙商業用戶與其他平台、操作系統、硬件軟件功能及任何產品和服務訪問、連接或互操作,除非有為防止違法行為或保護用戶隱私等抗辯事由。

美國《通過啟用服務轉換增強兼容性和競爭法案》第4條規定主導平台與競爭或潛在競爭企業的數據互操作義務,並在第6條和第7條規定了數據互操作的具體實施機制,旨在通過數據可移植性和數據互操作來降低進入壁壘,減少在線消費者和企業轉換成本,促進競爭。

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員高艷東指出,反壟斷是促成合作的直接原因,但是更深層次的原因還是平台經濟發展現狀使然。當平台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各頭部主體的生態已經趨近完善,而封閉的生態體系阻礙了流量等要素的流動,因此各頭部主體開始一定程度的開放,爭取更進一步的發展,經濟格局的變化促進生態的交流融合。

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周圍在也認可這一觀點,他在接受《財經》E法採訪時表示,互聯網的特徵是開放,如果一直採用封閉式的商業策略,不向其他經營者開放必要的API接口或者數據,是不符合互聯網基本精神的。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執法活動以及行業倡導活動之後,平台經營者應該會主動認識到開放生態系統的重要性。當然,開放生態系統並不會消除競爭,相反,在生態融合的過程中物理的基礎設施已經無法為經營者提供排他性的功能。

周圍提醒,下一個階段的競爭必將圍繞數據權屬、利用以及信息展示等問題而展開。他指出,在開放生態過程中,雙方獲得的利益(流量與參與競爭的機會)並不是完全對等的(也不可能做到完全對等),那麼如何在商業上實現互惠將很大程度決定未來爆發競爭問題的領域。

北京師範大學網絡法治國際中心執行主任、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副主任吳沈括在接受《財經》E法採訪時表示,在全球數字經濟發展的大趨勢下,在中國企業出海面臨日益巨大的市場壓力的情況之下,阿里和騰訊考慮可能的生態融合,在一定意義上也是對沖國際市場風險,增強自身市場生存能力的一個理性選擇。

下一個開放的會是支付嗎?

那麼,未來雙方有可能在支付領域互相打開大門嗎?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在7月8日出席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時表示,中國支付服務市場的壟斷行為,不僅存在於螞蟻集團一家,其他機構也有這樣的情況,對螞蟻集團採取的措施,將會推行到其他支付服務市場主體。

此前,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阿里發出的行政指導書中,第14條明確要求阿里依法加大平台內數據和支付、應用等資源端口開放力度,充分尊重用戶選擇權,不得沒有正當理由拒絕交易,促進跨平台互聯互通和互操作。

高艷東告訴《財經》E法,阿里和騰訊應該會在支付領域展開合作。他分析,雙方開放生態后,阿里可以從騰訊的微信平台獲得巨大的流量。2021財年第一季度,微信合併WeChat的月活用戶數量為12.41億。他指出,巨大的用戶潛力將會給阿里電商平台帶來新的增長。而騰訊支付也將可以進入阿里電商的支付方式選項中,這將會打破存在許久的支付屏障,用戶不再受跨生態的影響,這對於企業和用戶來說都將是利好。

吳沈括分析,阿里和騰訊的生態構成都相對豐富和複雜,最有可能在存在互補的領域進行開放,比如電商和文娛領域的結合,“在金融支付領域我個人認為不一定那麼激進,因為金融支付這塊不單是企業自身的選擇,還包括特定的監管資質的問題”。他指出,在金融支付領域的開放不是企業單獨能夠決定的,還要面對外部的監管制約,“所以我認為從支付角度上來說,不一定會是首選項。”

相關知情人士告訴《財經》E法,當下阿裡面臨流量焦慮的壓力,更看重騰訊的社交流量,某種程度上來說,對於平台的開放,阿里的需求可能更強烈。阿里財報顯示,截至2020年第四季度,阿里移動月活躍用戶數9.25億,比騰訊的用戶要少3億,騰訊的流量有着堪稱“絕對驕傲”優勢。他指出,藉助微信小程序版產品,能通過微信平台實現用戶的快速增長,不需下載App就能使用,能降低用戶的使用門檻,提升用戶體驗。阿里巴巴如果希望將淘寶特價版、閑魚等平台推廣到下沉市場用戶群體,微信可能就是快捷且有效的通道。

開放與風險防範如何兼顧?

平台之間生態開放,會帶來數據治理的風險嗎?如何在保障數據安全的前提下,做到既可兼容又能防範風險?

吳沈括表示,生態的相互開放,不必然等於數據的相互融合,從數據治理的角度,必然要受到《數據安全法》和《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多重製約。吳沈括認為,數據治理領域是敏感的深水區,企業不會激進推進,建議充分尊重用戶依法享有的選擇權、退出權等各種權利。“此外,還應考慮到監管機關依法所享有的執法的權利,數據的治理問題實際上會更加複雜。”

高艷東指出,阿里和騰訊的合作須建立在平等安全的基礎上。生態的互相開放意味着一定程度的數據共享,但仍需要保證數據的安全。他建議,在內部防範方面,要加強員工的安全培訓,增加員工的數據安全意識;在外部防範方面,可以應用防泄密軟件,構建數據安全網絡等。

王健分析,雙方可能的開放方案是阿里對騰訊開放支付,騰訊會在微信直鏈和微信小程序上對阿里開放,“至於更大程度的數據互操作和開放,我認為短期內很難實現,這個涉及到複雜的技術標準、隱私保護和網絡安全等問題。”

王健指出,互操作和相互兼容比較複雜,“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他以英國為例,零售銀行被施加了實現互操作性的要求,最終是開放銀行所提供的服務經常中斷,許多零售銀行抱怨此項要求阻礙了產品開發,並未帶來實際的競爭利益。

互操作和相互兼容涉及很複雜的法律問題。王健表示,如果沒有原則和標準的普遍性互操作和相互兼容,將會帶來一系列嚴重的問題。例如數據安全和隱私問題、知識產權和財產保護問題、投資和創新問題等。歐美國家一方面要求互操作和互聯互通,另一方面也對於互操作和互聯互通中可能出現的問題設計了防範措施,並提出了明確要求。例如,美國《通過啟用服務轉換增強兼容性和競爭法案》規定,主導平台應維護一組透明的、可供第三方訪問的接口(包括APIs),以促進、維護主導平台與競爭或潛在競爭企業的互操作。主導平台應在合理必要的程度上為競爭或潛在競爭企業的訪問設置隱私和安全標準,以應對主導平台或用戶數據的威脅,並應向聯邦貿易委員會報告任何涉嫌違反這些標準的情況。相應地,競爭企業與潛在競爭企業也必須合理保護其獲取、處理或傳輸的用戶數據並避免對數據和主導平台的信息系統帶來損害風險。聯邦貿易委員會可以通過主動或被動發起調查,如判定競爭或潛在競爭企業違反其義務,可以要求主導平台停止與其進行互操作。

開放生態將是常態

阿里和騰訊考慮相互開放生態系統,這一消息如果成為現實,無疑是兩個巨頭的“世紀”握手。

吳沈括提醒,巨頭相互開放生態系統是好事,但是要注意風險,“如果雙方的開放是一種排他性的開放,那實際上存在着一種潛在的風險,就是會形成進一步的排他性競爭環境,也就是說在更大範圍內強強聯合,形成一種寡頭壟斷的局面”,他建議巨頭之間相互開放生態以循序漸進的方式推進,且應當保有必要的向第三方開放的屬性。

對於生態融合的影響,吳沈括指出,可以優化用戶的體驗,對於上下游的中小微企業來說,也能夠形成一定的利好,降低經營成本和獲客成本。

未來,平台之間相互開放生態,是否會成為一個普遍現象?

吳沈括表示,從未來的發展趨勢來看,這是一種不可逆轉的方向。它既是國際市場壓力的邏輯結果,也符合互聯網本身的開放共享的基本精神。此外,中國近期的相關立法執法工作,涉及反壟斷各項舉措,也顯示了政府和監管部門的價值判斷。

高艷東也認可這一觀點,他指出,開放生態將在未來成為一個普遍的共識。

首先,互聯互通是互聯網時代最寶貴的價值,各個平台都有自身的優勢和特長所在,比如抖音擅長於短視頻,阿里擅長於電商,騰訊擅長於社交,但是各個平台僅是將其特長限制在單一平台未免太缺乏想象力,開放才具有優化的希望。

其次,如果阿里和騰訊開放生態,對於平台的商家和消費者都是利好,平台的共融,有效的削減了惡性競爭,減少了資源內耗,杜絕了零和遊戲。對於未來的進入者來說,飽和的C端競爭會推動他們走向B端競爭,這也意味着將有餘力分給全球化布局,中國的互聯網經濟必定是要走向全球,而開放融合,是走向全球的唯一道路。

因此,可以預見,在不遠的未來,互聯網平台會慢慢的從“握手”到“擁抱”,進入走向世界。

王健分析,相互開放應該不會是孤例,但也絕對不可能在短期內遍地開花。開放生態面臨著複雜的技術問題,需要建立互操作的技術標準、使用費用和爭議解決等一整套比較複雜的機制;同時也需要進一步明確法律依據,這有賴於修法或制定新法來解決。

吳沈括特彆強調,所謂的平台開放應當是一種平等、非歧視的開放,而非狹義、封閉的單向開放,後者存在壟斷風險,可能形成更大的巨頭,造成市場秩序的扭曲,與當下的法治精神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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