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時報》:投身“幣圈”須認清風險 慎之又慎

自比特幣誕生以來,“幣圈”熱度有增無減。近期,隨着“狗狗幣”“柴犬幣”等名人加持的虛擬貨幣紅遍全球,“炒幣”之聲遍布街頭巷尾,在很多人看來,借“炒幣”獲取巨大財富,似乎並非難事。然而,事實果真如此嗎?“炒幣”真的是致富良方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近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布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明確提出,會員機構不得開展虛擬貨幣交易兌換及其他金融業務;堅決抵制虛擬貨幣相關的非法金融活動,不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賬戶和支付清算、宣傳展示等服務。

同時,公告向社會公眾提示了參與虛擬貨幣投資炒作的風險,闡明了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能且不應當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的基本特點。

由上述權威信息可見,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在我國是非法的,對於普通人來說,投身“幣圈”,炒作沒有實際牢固根基的虛擬貨幣,具有巨大風險,極有可能血本無歸。

因此,縱然人們在巨大利益面前很難保持完全理性,我們還是要提醒投資者:投身“幣圈”存在巨大風險,必須慎之又慎。

《金融時報》:投身“幣圈”須認清風險 慎之又慎

在我國,虛擬貨幣投資不受法律保護,這一點十分明確。

我國目前明令禁止任何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任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的行為均屬非法,任何交易平台都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範圍。

這些清晰的法條規章明確告訴我們,炒作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如若蒙受損失,相關主張也很難得到法律支持。

除了法條規章,層出不窮的騙局與被“割韭菜”的實例,更能直觀地向人們展現炒作虛擬貨幣的風險與不可靠性。

“幣圈”亂象重重,套路滿滿。據警方盤點,炒作虛擬貨幣的常見套路包括虛假交易平台、資金盤推廣、龐氏騙局、代投騙局等,其外包裝不同,但本質上都是利用投資者一夜暴富的心態以及利用新人急於投資又沒有途徑的心理,打信息差,坑騙投資者。

以最常見的龐氏騙局為例,其以短期內高回報的承諾為特徵,把後來投資者的錢作為給早期投資者的回報,玩“擊鼓傳花”遊戲,最後的結局可想而知。

而據媒體調查發現,數字資產交易平台亂象叢生,有些平台專門收割信息匱乏、警惕性弱的老年人,用傳銷套路坑人入局;還有些平台營造出“帶單老師”“投資專家”的人設,吸引投資者“上鉤”,先施以小利,最後跑路。不同地區、不同年齡的投資者被騙的新聞時有發生,少則被坑幾千元,多則被騙上百萬元。

國家明確的法律規章,以及種種真實案例,都在時刻提醒普通投資者:“幣圈”水深,風險極大,“入圈”務必慎之又慎。

自2013年以來,我國金融管理部門多次發布公告,提示炒作虛擬貨幣的風險,加強“幣圈”監管。更嚴格的監管,勢必能更好地保障投資者的資金安全,防範金融風險。

而面對人們日益高漲的投資熱情和利益誘惑,加強投資者教育、樹立踏實不浮躁的投資風氣、擯棄一夜暴富的幻夢,我們仍有一條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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