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偶像“塌房”記:觀眾打了138塊錢,“偶像本人”分成8毛?

來源:果殼

作者:丁婉仁

2022年5月10日,無數人聽見了夢想碎掉的聲音。

這天下午,虛擬偶像團體A-SOUL的成員珈樂宣布終止直播,進入“休眠”,以後不再從事虛擬偶像活動。

偶像畢業不稀奇,但隨着消息逐步流傳與確認,粉絲們發現,他們的偶像極有可能是因為工作耗竭而離職的,偶像的遭遇包括腿因動捕設備受傷、因長期演出而工傷、收入遠低於預期等。

虛擬偶像“塌房”記:觀眾打了138塊錢,“偶像本人”分成8毛?

基本可以確認是珈樂網易雲賬號的消息截圖

屏幕前的虛擬形象亮麗活潑,可扮演它們的人傷痕纍纍。

到底發生了什麼?

A-SOUL 是由樂華和字節跳動聯合推出的“虛擬偶像”團體,後來樂華因不明原因逐漸從企劃里淡去了,現在這個企劃完全從屬於字節跳動旗下的遊戲公司朝夕光年。

如果你第一次看到“虛擬偶像”這個概念,那麼可以把它理解成讓真人套了一個二次元的形象出來活動,實時地扮演虛擬角色唱跳錶演,或是和屏幕前的觀眾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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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OUL直播截圖,物理世界中扮演粉色小個子的人真的被抱起來晃了兩圈

在虛擬偶像/虛擬主播界,A-SOUL 可以說是斷層領先的頭部企劃,成員嘉然是B站的百大UP主,這次事件的主角珈樂上鏡過央視新聞,還有着2021 B站直播年度最強艦隊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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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2 新聞中珈樂的形象

艦隊可以理解成B站直播間的付費會員群,觀眾需要至少向B站充值138元才能在直播間上艦,而在珈樂去年的生日會上,艦長數突破了1.2萬

這不是公會或是靠抽獎換的成果,而是實打實的有這麼多真人付費。根據粉絲爬取艦長數據后的分析,在珈樂生日會上艦的B站用戶中,5級號與6級號加一起的佔比近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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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機器人水軍的號養到 5、6 級是很不容易的,近乎於不可能 | Bilibili @ A-SOUL數據組

今年5月,A-SOUL的勢頭依然不減,珈樂也一直在參與工作,發公告前的最後一場直播也參加了,但5月10日,官方突然發了消息,宣布珈樂終止直播,進入“休眠”

別說粉絲了,是個人都會覺得奇怪,明明企劃還在上升期,未來一片光明,怎麼會有人會在這種時候退出呢?

粉絲一直呼籲官方出來做狀況說明,在5月11日的澄清直播中,粉絲髮現,珈樂與其他成員一直在暗示他們過得真的很不好,並且珈樂跟粉絲對了暗號,讓粉絲確認了先前網易雲ID為“三松許”的賬號從屬於珈樂本人,這進一步加強了很多傳言的可信度。

虛擬偶像“塌房”記:觀眾打了138塊錢,“偶像本人”分成8毛?

A-SOUL粉絲跟企劃的情感粘性非常高,付費意願很強,珈樂的B站裝扮一份45塊錢,限售55555份,粉絲能在4分鐘內把這些裝扮全部買光。

因此A-SOUL有着巨大的經濟收益,甚至樂華招股書上寫到樂華的泛娛樂營業收入因為A-SOUL增長了79.6%[1]。

結果粉絲髮現,自己打了錢,付出了熱情,希望企劃做大,但到頭來他們熱愛的偶像好像沒有得到任何好處,甚至還透支了自己的身體,遭遇了職場霸凌。

原來的夢想越是純粹美好,現實給他們帶來的落差和打擊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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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的一些感受 | Bilibili @ 我床哪去了 評論區

這不是頭一遭,偶像這個行業,本就摻雜着許多從業者的痛苦

偶像被剝削是一種必然

即使是在傳統的真人偶像行業,絕大多數偶像也是被公司控制與剝削的存在,最能反映這一點的,是從簽訂的白紙黑字的法律文書上體現出來的權責不等

在一篇談演藝經紀合同的論文中,作者提到經紀公司與藝人的權利與義務完全不對等,公司權利多而義務少,藝人權利少而義務多[2]。

作者以一項合同糾紛案為例,提到經紀公司的權利包括“對藝人進行日常管理、有權使用藝人的形象、姓名及作品”等,義務只有“照約定的比例及時、足額支付給乙方收益”。

相較之下,藝人能握有的權力有“有權得到甲方安排的演出機會和宣傳資源”等,義務條款卻種類繁多,特別是違約責任的承擔,藝人承擔違約責任的條款多達六條二十多項小類,幾乎涵括了藝人所有可能進行的活動。

並且論文作者通過司法案例檢索,發現違約金約定上,只規定了藝人違約的違約金,竟然沒有一例要求公司支付違約金的規定

這種權責不對等被娛樂生態圈固化后,反而成為了運營方增加粉絲粘性、賺粉絲錢的手段,公司對藝人越不好,越是有資源不到位、待遇不公的問題,剩下的粉絲就會越心疼,與偶像的情感連接就會越強。

這種制度不僅能壓榨偶像,還能壓榨粉絲,對運營方來說非常方便。因此娛樂圈中“虐粉”、“固粉”的風氣固然遭人痛罵,卻又持續出現。

虛擬偶像,剝削更進一步

真人偶像為“自己”追夢,藝人可以因為“自己將來能在舞台上閃耀”的期待而忍耐當下的不公。

但虛擬偶像呢?虛擬形象不屬於他們自己,這就意味着他們其實是普普通通的打工人,甚至他們還要把“自我形象”的一部分交出去,成為組織手中的生產工具。

這意味着表演的舞台被異化成了血汗工廠。

在傳統工廠式的用工模式中,用人單位會創造勞動的條件,為勞動者提供勞動工具和生產資料,勞動者則通過提供勞動力以換取工資維持基本的生活[3]。

當虛擬形象掌握在組織手中的時候,“虛擬偶像”這一職業完全符合這種模式。

運營方提供的歌舞訓練、直播間、與品牌合作的機會是創造勞動條件,虛擬形象是生產工具,而偶像活動是在特定的時間段內,扮演那個人設,付出勞動,生產文化產品

在這種模式里,勞動者對工廠是有人身依附性的,是天然帶有弱勢的,當一個制度存在明顯的壓迫可能性的時候,在利益的驅使下,系統性的剝削將會大量出現。

面對剝削與不公,如果藝人存在反抗意識,真人偶像還能用自己的身份做出一些反抗。雖然溝通渠道大部分掌握在公司手裡,但他們本人和粉絲至少是互知的,粉絲能夠知道發聲的確實是偶像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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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偶像在微博上的發聲 | 微博 @蔡正傑

但對虛擬偶像來說,按照現行的行業規則,“中之人”的信息是要為了維持神秘感等原因而保密的,換而言之,絕大多數虛擬偶像/虛擬主播沒有現實世界中的身份

如果“中之人”遭遇不公想要發聲,光是在證明“我”是“我”這件事上,就有極大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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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困境:陌生人怎麼知道“我”是“我” | 小品《開鎖》

脫離了虛擬形象向粉絲的發聲,註定是殘缺且艱難的,帶着虛擬形象向粉絲的發聲,則很容易被當成半真半假的角色扮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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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樂在直播中說她沒有錢,之前的觀眾沒有當真 | Bilibili@我床哪去了

在珈樂休眠帶來的這場風波中,可以說粉絲和珈樂本人對了無數的暗號,才知道了對方在“珈樂”這個符號之外的身份,確認了不公待遇確實存在

情感聯結是真實的,但它被利用了

雖然虛擬偶像這個職業存在種種問題,但在先前,A-SOUL為觀眾們帶來的感動是實實在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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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笑,我也笑,她們哭,我想安慰她們,伸出手卻發現被屏幕隔斷了,但是那不重要” | 豆瓣魂組 @ 船上打更人

粉絲們還會隔着屏幕跟她們拉手起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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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不賽博啊?太賽博了這個 | 豆瓣魂組 @ 龍族276

即使是虛擬形象,但觀眾依然會和那個扮演它的人產生強烈的情感聯結,構建出一種“准社會關係”(Parasocial Relationship)[4],與表演者建立長期、持久、穩定的聯結。

與一般的社會關係不同,這種“准社會關係”是單向的,但粉絲與偶像的心理距離卻非常近。

處於准社會關係的粉絲會做出的行為包括且不限於:

  • “我將她們看作是自然的、現實的人”
  • “我喜歡將自己的想法與她們說的話做比較”;
  • “在家裡我喜歡聽見她們的聲音”
  • “直播時,她們一直陪伴着我”
  • “在直播時,我有時候會對她們說話”
  • “她們讓我感覺很舒服,就像我是在與朋友在一起一樣”

這種准社會關係是溫暖的,也是有力量的,偶像確實會給觀眾帶來歡樂與慰藉。

有研究表明,在經歷了情感危機后,那些看了自己最喜歡的節目,得到了准社會關係支持的人,他們消極情感、被拒絕感還有孤獨感都被緩解了[5]。

因此,在接受到了善意與支持后,粉絲自然會想要回報偶像,除了最直白的打錢外,A-SOUL 的粉絲們會為偶像設計精美有趣而有梗的周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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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仿宜家風的設計稿,像這樣質量的還有六張 | 豆瓣魂組 @ ebeb2004

還會自發免費地構建粉絲向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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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網查重中止服務了,截不到圖,好可惜 | Bilibili @ oldking139

粉絲為虛擬偶像的企劃所做的一切——向他人安利企劃,創作周邊產品,在企劃作品下討論——其實都是免費的情感勞動[6]。出於真心,粉絲能夠為運營方做很多事情,而最終的經濟收益,都落在了運營方的手中。

資本會將這種真實的情感需求不斷放大,繼而利用其謀求利益與價值,形成了操控情感的商品邏輯和市場邏輯[7]。

原本資方、偶像、粉絲三方各取所需。粉絲其實也會默認資方佔據着優勢地位,但只要自己關心的偶像能夠因此過得更好,粉絲們就會很開心。

但利用粉絲情感的低成本運營,到最後可能依然要付出高昂成本,人的感情是真摯的,無法預測也難以操控。

運營方可能有一天會意識到——免費的才是最貴的。當粉絲的情感受到背叛,無窮無盡的熱情會變成無窮無盡的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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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的真實感受 | Bilibili@貝拉kira 評論區

如果運營里有對人的輕視,對情感的輕視,對“真實”的輕視……這些輕視,每一個都會帶來反噬

重要的是技術,還是人?

“A-SOUL”的粉絲們往往會抱持一種天選的傲氣,帶着一種“A-SOUL例外論”的觀念,覺得A-SOUL是獨特的企劃,與其他虛擬偶像/虛擬主播完全不同,背靠大公司,項目不差錢,“中之人”們也必定會因此有着更光明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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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的大手”是A-SOUL粉絲常用meme | 豆瓣魂組

但現實情況卻告訴粉絲們,只要虛擬偶像的邏輯不作出改變,那麼運營方就天然有着絕對優勢,在資本回報最大化的邏輯下,完全可以不尊重“中之人”和粉絲。

要解決這個行業里複雜的問題,就需要直面存在的制度,不能只是期待有一個兩個善意的“例外”

A-SOUL 以技術立項,其運營公司其實是一家遊戲公司,所以公司大可把這當做技術積累,只要模型能做通,一個“珈樂”對他們來說可有可無,他們還可以用技術去賺更多的錢。

說句實話,考慮到3D動捕直播的難度,技術工程人員、策劃導演、美術設計等人員的工作也非常重要,A-SOUL的幻夢並不只是由那五位成員搭起來的

但這次事件引起如此大的反響,是因為從爆出來的種種細節來看,行業里的確存在惡劣的工作環境,和不公的利益分配。虛擬偶像的外在越是光鮮可愛,粉絲在虛擬偶像上投注的情感越是真摯濃烈,就越是反襯出身心受傷的從業者有多麼的窘迫慘淡。

無論是幕後工作人員還是偶像本人,在這個企劃中到底有沒有受到尊重?“中之人”也好,技術人員也好,組織到底是把他們當成可替換的工具,還是當成獨一無二的人去對待

“畢業”也好,“休眠”也好,不管換了什麼樣的名稱。如果根源問題不得到解決,此刻退出的虛擬偶像,絕不會是這行里的最後一個。

不要把人當成柴薪,不要把人當成用完即拋的三級火箭助推器。設想的元宇宙建得再浩蕩,沒人住進去也只是一座死城。

“皮套”之下,中之人是如何被選中的,人人都可以成為虛擬主播么?

當回歸真實生活,中之人又會如何看待現實與造夢的時光?

本次推送的二條是一位中之人的應聘歷程,她用實際體驗記錄下這個行業的冰山一角。

參考資料

[1]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2/104282/documents/sehk22030801253_c.pdf

[2]林琰.(2021).演藝經紀合同解除法律問題研究(碩士學位論文,中央民族大學).

[3]冉斯煒.(2021).網絡主播的勞動關係認定(碩士學位論文,西南科技大學).

[4] Dibble, J. L., Hartmann, T., & Rosaen, S. F. (2016). Parasocial interaction and parasocial relationship: Conceptual clarification and a critical assessment of measures. Human Communication Research, 42(1), 21-44.

[5]Derrick, J. L., Gabriel, S., & Hugenberg, K. (2009). Social surrogacy: How favored television programs provide the experience of belonging.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45(2), 352-362.

[6]李孟珂.(2021).從“情感勞動”到“消費過度”——偶像與粉絲關係重構與權力異化. 新聞研究導刊(11),33-35.

[7]潘迪.(2018).情感消費:聊天類網絡直播中的“打賞”行為研究(碩士學位論文,華東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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