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數字藏品亟待完善監管

作者:佘 穎

來源:經濟日報

近幾年,被稱為“NFT”(非同質化代幣)的數字藏品火遍全球。從實踐看,如果把數字藏品僅當作線上交易的文創商品,由市場監管部門和知識產權部門監管,那是不夠的。作為金融科技的衍生品,數字藏品兼具商品屬性、貨幣屬性、證券屬性等,對其監管涉及多個部門,迫切需要建立聯合監管機制。

近日,失蹤多年的圓明園十二獸首之羊首“現身”拍賣會,落槌價格8141元。這個價格肯定買不到真文物——實際上,消費者高價買到的只是一張虛擬動圖,只不過附有全球唯一編碼。根據相關計劃,十二獸首的虛擬動圖都將在拍賣中亮相。

近幾年,這種被稱為“NFT”(非同質化代幣)的數字藏品火遍全球。去年,一幅藝術家Beeple的“NFT”作品在佳士得拍出了6934萬美元的天價,而起拍價僅為100美元。在國內,既有互聯網平台巨頭入局該領域,也有大批創業公司搭建平台,吸引無數個人創作者、藝術家、博物館、大小品牌紛紛發布數字藏品。

目前,部分平台採取直購價結合拍賣價的發售方式,但這種價差不一定能撿漏,還可能留下市場無序的漏洞。以圓明園獸首系列為例,十二獸首本期各有10000份,其中9982份可以用29.9元直接購買,且不限量,90天後可以通過微信小程序轉讓,真正拿來拍賣的僅有1份。這就很微妙了,因為這1份拍出的數千元高價會成為前面低價“同款”轉讓時的參考價。而且,會不會繼續出下一期呢?業內人士認為,不排除有買家前期大量囤貨,然後炒高拍賣價格,以便後期高價“轉讓”。

人們追捧藝術品,一是為了美的欣賞價值,二是稀缺性帶來的收藏價值。數字藏品是否具有與價格相當的欣賞價值,因人各異,但從高企的轉讓需求來看,大多數買家主要是想通過轉讓來賺取收益。然而,數字藏品的生產成本和複製成本低,稀缺性存疑,很可能無法支撐升值預期,讓暴富夢碎。

國內消費者還有一層風險:“NFT”在國外實質是代幣,一般建立在公鏈上,作品價值是公認的。而國內機構堅稱自己只做數字藝術品,交易平台大多基於聯盟鏈,一些創業公司還建有自己的平台和區塊鏈。這麼多平台和聯盟鏈,意味着數字藏品的價格體系不牢固,炒作風險高。有些平台禁止二次轉售,但禁令效果不佳,私下交易依然頻繁,近日微信已封禁了多個涉嫌違規炒作或二次交易的數字藏品平台公眾號。仍有部分平台直接放開發行和轉售並收取高額傭金,一旦平台關停,高價接盤的消費者恐將損失慘重。

從實踐看,如果把數字藏品僅當作線上交易的文創商品,由市場監管部門和知識產權部門監管,那是不夠的。作為金融科技的衍生品,數字藏品兼具商品屬性、貨幣屬性、證券屬性等,對其監管涉及多個部門,迫切需要建立聯合監管機制。據報道,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對“NFT”展開非法集資調查,美國財政部還警告“NFT”可能成為洗錢工具。國內有專家建議引入“監管沙盒”,選取平台與監管機構密切溝通,提前報備運營機制和消費者權益保障等措施,在一定時間、一定範圍內試運行。這也是一種思路。

以區塊鏈、元宇宙、“NFT”等為核心的Web3.0被視為互聯網的下一個階段。比起元宇宙,數字藏品更能打動人,是區塊鏈落地最快的應用場景。以此來打磨和普及新技術,為中國爭取率先推開新世界大門的機會,未嘗不可。對這種新興事物,既需要包容審慎,也需要密切關注,找到一把謹慎的鑰匙。在監管機制明確之前,建議消費者冷靜看待,理性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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