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DAO將成為創作者經濟的未來

原文標題:《Why DAOs Are the Future of the Creator Economy》

原文編譯:0x137

什麼樣的組織架構最適用於創作者經濟?是傳統公司架構?是 DAO?還是半去中心化組織?

每種組織架構都各有利弊。傳統公司架構,分工合作讓效率最大化,但資本推動的架構最終必定陷入以各方尋租為代價將股東利益最大化的終局。反觀 DAO,各方參與者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形式為共同目標一同前進,參與者與組織利益一致,並共享組織的增長紅利,但產出協作效率及內容品控仍存在很大問題。

當下,我們尚處於創作者經濟的初期階段,創作者的變現與媒體流量平台無法解耦,這導致創作者所產出內容疲於應對平台算法,無法完全釋放自我。大多創作者以零工形式參與其中。善用流量平台,並將變現途徑剝離就成為創作者經濟的重中之重!此時,社交代幣就體現出了其無可比擬的價值。

社交代幣作為創作者(個人或群體)與其社區的利益樞紐,不光解耦了流量與變現(可以以非平台提供的方式進行變現),並且大大提升了社區資源的可用性。在社交代幣的幫助下,社區對於創作者的支持不再是一次性消費,而是以投資的形式獲得資產權益,那些共建社區的參與者也能得到相應的回報(空頭或賞金)。在品控方面,TCR(Token Curated Registry)機制讓優質內容得到更多的關注,並淘汰掉劣質內容。律動研究院後期將更加深入探討關於社交代幣、創作者經濟,以及 DAO 的相關內容。

本文出自 Michael Macaulay,律動研究院曾對其《我們這輩子或許能等到 DAO 取代公司的那一天》一文進行翻譯,本次作者就為何 DAO 架構適用於創作者經濟進行了探討。律動 BlockBeats 對全文進行了翻譯:

“我的存在是因為大家的存在”

這是非洲祖魯語的一句老話,但它對於今天的大多數人來說是陌生的。這句話表明了社區的重要性,畢竟,沒有人能真正靠自己實現一切。想想你最喜歡的創作者,如果你沒有一個平台來發現他們,你甚至都不會知道他們是誰。反之,如果沒有創作所需的工具,他們也無法創造出我們喜愛的內容。再者,好的內容往往需要多人協同合作,我們沒有也不會看到 Netflix 出品由一個人完成的創作。不可否認,一個人可以完成很多事情,但一群人一起合作只會更好,這就需要一個好的方法來組織起一個創作者社區。公司這一形式在這裡就有了用武之地,不過這卻是一種極為低效且不公的形式。DAO 正是為解決這一問題而生。

個人主義的困境

我們這個社會有很多奇怪的執念,其中最普遍的就是對個人的崇拜。我們傾向於欣賞一個帶來偉大創新的領袖人物。譬如馬克·扎克伯格,他是一名大學輟學者,卻創造了世界上最強大的社交媒體公司之一,幾乎全世界的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身上,人們甚至無法說出其他在 Facebook 工作過的人的名字。但事實是,Facebook 並不是扎克伯格一人打造的,他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如果沒有計算機的發明,或者沒有互聯網、沒有編程語言,以及無數的投資者和程序員,Facebook 根本不可能成為現在的樣子。但我們往往會忘記沿途中的這些所有步驟。

個人主義文化在媒體行業當中最為明顯,我們不妨考慮以下幾種情況:

  • 影視——我們只會欣賞主要演員或導演,而不是無數在幕後承擔重要工作的人 
  • 音樂——我們欣賞歌手勝過背景里的樂手、詞曲作者,和音頻編輯等其他重要創作者 
  • 自媒體——我們喜愛頻道的主要人物,但卻忘記了他們背後依靠的大管理團隊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個人是很難持續地創造出「家喻戶曉」的內容的。即使是各自領域最頂端的創作者也無法做到穩定的發揮。以斯蒂芬·金為例,他最暢銷的書《閃靈》售出超過一百萬份,而他最差的作品《Rose Madder》甚至都不願公開銷售數據。如果連斯蒂芬·金都無法讓每一部作品都大受歡迎,我們憑什麼認為自己就可以呢?

公司的金錢機器

當前創作者經濟的問題,恰恰就在於它是鼓勵個人創作者的。平台通過算法激勵個人儘可能多地生產內容。但這些個體創作者很難做到持續的高質量輸出,他們也有不在狀態的時候,我們人腦的工作方式就是如此。

這就是為什麼媒體機構比個人更具有競爭優勢的原因。你永遠無法創作出《紐約時報》那樣的內容質量和體量,擁有大量創作者的組織可以有更多的選擇,但個人創作者卻不行。這種趨勢已經在 YouTube 上非常明顯了。

PewDiePie 是一個瑞典遊戲 Youtuber。他非常受歡迎,長期以來他一直是該平台上最大的創作者之一。幾年前,他的 YouTube 頻道還是全平台訂閱量最大的,但如今他被一個名為 T-series 的 YouTube 頻道超越了。這個頻道不是一個人在創作,而是一家大型媒體公司,擁有大量人力和資源,他們有幾十個人一起創建內容,如果今天一個人不在狀態,他的內容就不會被發表,但其他創作者的內容仍可以確保頻道的高質量。

一個創作者必須一直創造優質內容。但一旦他們狀態下滑時,就會陷入一個兩難境地。如果你不發布這些內容,就意味着:

  • 無法滿足平台算法的需求 
  • 觀眾慢慢會忘記你,這就為更新更頻繁的競爭對手留下了空間 
  • 你賺的錢更少,因為你的收入與內容帶來的流量直接相關

我們可以看到,這種動態結構讓媒體公司幾乎總是能擊敗個人創作者。公司是一個強大的社會結構,它能夠組織很多人來完成一個特定的目標,沒有他們,我們的現代世界就無法運作。但毫無疑問,這種結構肯定有它自己的問題。其中一個問題,就是它對於所有者的偏愛。所有者通常不用參與公司任何的日常運作,但他們往往能獲得公司的絕大部分好處。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業務本身。任何有利可圖的企業都從可規模化的因素中賺錢:代碼、勞動力、媒體、資本。

放眼看古今任何一個大企業,都不可避免地利用其中之一或它們的組合來創造財富。通常將這些因素結合的越多,業務往往就越有利可圖。例如,亞馬遜就利用了所有這些因素的優勢,從而成就其今天的地位。

舊時的規模經濟

在「軟件吞噬世界」(Software Eat the World)這一潮流之前,賺錢的唯一途徑是勞動力、資本和媒體的結合。正是因此,廣告和娛樂業才得以發展成美國乃至是世界上最大的行業。然而大多數公司都偏向於為股東爭取權益,而不是那些創造價值的人。值得注意的是,人們天生就喜歡創造,從很小的時候起,我們就喜歡畫畫,創作音樂和編造故事,很多人後來試圖把這些事情作為自己的職業,但卻無法親自創辦媒體業務,所以他們不得不為他人工作。媒體企業知道很多人願意將創作作為一種職業選擇,於是他們便利用了這種情況:

  • 不斷擠壓演員的薪酬,因為如果一個演員離開,就會有十個人想要這個角色 
  • 使作家從自己的書中獲得小部分資金成為一種常態 
  • 竊取創作者的 IP 以大規模牟利

就是現在,世界某處的股東正在從弗蘭克·辛納屈、瑪麗蓮·夢露、帕西·克萊恩等人的作品中賺錢。世界上絕大多數優秀的創作者都沒有從自己的作品中得到應有的回報,創作者獲得的「可觀報酬」與公司相比簡直是微乎其微,這也是為什麼公司可以比個體創造者活得更久的原因。

直到互聯網的誕生,代碼改變了一切。這是一種擴展創造力的全新方式,我們再次看到了創造者經濟的興起。

當今的商業模式

這是不可避免的,還是那句話,人們天生喜愛創造。那麼今天的大公司是什麼?毫無疑問,是社交媒體和大型科技公司。原因很簡單:他們結合了所有可規模化的因素,其商業模式基本上是這樣運作的:

  • 免費產品——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它,這就創造了一個自然的網絡效應 
  • 免費勞動力——用戶通過內容創作為平台提供價值 
  • 創收的能力——平台為創作者提供一個賺取部分來其自內容創作的收益

這種模式讓創作者們成為了倉鼠輪上的倉鼠,為一個永遠不可能承擔日常支出的平台不斷地創作內容。與此同時,平台卻從創作者身上大把大把地盈利。但值得慶幸的是,DAO 為我們介紹了一種新的組織方式。

救世主 DAO

DAO 就好比一個公司,但卻要比公司好很多,甚至可能在我們的有生之年取代公司。所有 DAO 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徵:

去中心化 非正式職位 每個人擁有同樣的優勢

這就是為什麼媒體 DAO 將成為創造者經濟的未來。當然,DAO 仍處於早期階段。我們不知道 10 年後這項技術會走向何方,但是現在 DAO 已經引起了不可忽視的反響:有的試圖購買憲法(Constitution DAO),有的試圖籌集大量資金為人們提供比薩餅(Pizza DAO),有的專註於使互聯網去中心化(Developer DAO)。

一個在創作者經濟中的 DAO,可能是這樣的:

實現創作者的UBI(Universal Basic Income)

其實大多數創作者並不是為了錢,他們熱愛創作,只是希望能從創作中獲得可以支持生活的收入。DAO 將可以利用其資金為創作者提供幫助,這個數字能夠達到每月 3000 至 5000 美元左右。作為回報,創作內容的部分利潤則直接進入 DAO 的金庫。在這個組織里,會有一些創作者比其他人賺得更多,但這些高績效的創作者不會介意,因為 DAO 在他們開始創作之前就資助了他們,反之 DAO 也能從中得到好處。

入職培訓

DAO 將有一個理事會來負責引入新的創作者。經過初步面試后,創作者將獲得 3-6 個月的試用期。然後,理事會將決定他們是否可以留下來,這一決策不會基於財務上的成功,而是創造性上的成功,是以下因素的組合:

是否一直處於流暢的創作狀態 是否能每天出勤 是否已轉型為職業寫手

不可否認,藝術行業很難獲利。但這些創造者僅需要做到的,是證明他們正在盡自己所能地創造價值和改善世界。鑒於創作者們將完全控制自己的工作條件,他們幾乎沒有理由失敗。而由於入職過程基本上不需要資金,因此不可避免地會吸引來投機者,理事會的存在就是為了區分熱情的創作者和這些牟取暴利的投機者。

問責機制

「寫作部分並不難,難的是能專心坐下來寫作。而讓我們無法坐下來的是阻力。」

——史蒂文·普雷斯菲爾德

DAO 將創建某種形式的問責機制,創作者們每天都需要登錄並工作 1 小時,以期使他們儘可能長久地保持流暢的創作狀態。當然若這 1 小時的時間過了,創作者仍然在掙扎狀態,那或許他今天就不適宜再創作了。在整個過程中,理事會可以考量創作者是否過度缺席,並在必要時將其從 DAO 中驅逐,但是驅逐的理由永遠不會是和個人健康或家庭相關的因素,驅逐創作者只會是 DAO 在應對非常嚴重的局面時才會採取的手段。最關鍵的,還是要以儘可能少的壓力給予創作者最大的自由。

DAO 將具有強大的飛輪效應(Fly Wheel Effect):加入的創作者越多,流入 DAO 金庫的資金就越多。最終,創作者將能夠追求自己的激情,而不是在這一過程中挨餓。如果他們在經濟上取得了成功,DAO 將能夠幫助他們為下一代創作者創造更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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